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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管理体制的改革



  随着改革的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前两届领导在承包责任制等方面开始改革,后两届领导都在管理体制上加大了改革力度,并开始了面向市场求生存、图发展的探索,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即将面临的科研体制的深入改革。
  1.机构的设置
  1992年11月,将原农产品研究室、畜产品研究室和业务科扩大为4 室2 科1 厂。分别为食品研究一室、二室,乳品研究室,食用菌研究室及业务科。为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增设开发科。同时启动试验厂,开始批量生产果茶、果酱及速冻蔬菜等产品。
  1993年4 月,科院发[1993]17号文件,批复成立“黑龙江农垦龙光食品科技开发公司”。公司旨在深化体制改革,发展市场经济,推动食品科学技术进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食品、食用菌、农畜产品开发、经营。注册资金45万元。陈卫民任总经理、法人代表。
  1993年7 月,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突出我院食品工程研究方面的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并保持我院在农畜产品综合利用上的研究特点,科院发[1993]32号文件决定在不更改原“农畜产品综合利用研究所”名称的基础上,自8 月1 日起增挂“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食品工程研究所”的牌子。
  1996年5 月,经农垦总局经委批文由总局出资40万元,于哈尔滨市筹建“黑龙江省农垦乳品研究所”。同年7 月经工商部门正式批准,属国有科研实体,注册资金10万元,法人代表樊兆武。
  1997年1 月,所内合并为3 个部,即科研部、开发部、生产部。科研部下设食品、乳品、食用菌3 个研究室;开发部下设项目开发生产办、食品添加剂经销分公司;生产部参与同佳木斯市硕业乳业公司联营,负责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指导、化验和产品质量监控。
  1997年4 月,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范围,科院函[1997]4号文件批复我所呈文,同意成立“佳木斯市兴垦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与公司实行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公司按股份制企业章程运行。同年6 月,经佳木斯市工商局正式批准成立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樊兆武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人代表。同年5 月,由所内出资20万元,筹建兴垦食品添加剂经销处,直接面向市场,为食品行业提供科技服务,主营食品添加剂、食品及机械配件等。1998年1 月实行委托经营,5 月正式更名为“佳木斯市兴垦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经销分公司”,负责人郝为民。
  2.管理体制
  在贯彻所长责任制的同时,开始引进民主管理体制和竞争机制。1993年9 月25日,召开全所职工大会,所长公布改革方案,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主要内容为竞争上岗、自由组合、双向选择。同天下午,首先进行了两轮无候选人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会。9 月29日和10月8 日分别由工会主持竞选副所长,院党委委派办公室主任秦学秋和组织部长穆广才到会指导。5 名竞选者经过演讲、民主评议和3 轮的投票选举,最后由所长聘用2 名达到和超过半数选票的副所长。会后,3 位领导按科、工、贸(即科研、试验厂、开发科)每人负责一块,分别聘用部门负责人和下属人员。进行优化组合,个别富余人员归入试验厂。至此,职工大会逐渐成为惯例,每年召开3 至5 次,对全所重要决策进行议事。主要内容为听取所长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报告,讨论新一年的改革方案及工作计划,1997年起又增加了所领导述职与民主评议干部、所内开发项目的公开竞争招标、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及重要规章制度的修改等。
  3.经济责任制
  1992年到1995年期间,开始步入市场,批量生产大红枣果茶饮料、酸奶、速冻粘玉米和蔬菜、标准面粉及等级面粉等产品。基本上是属于所内集体行为,缺乏对产品成本进行细致的核算,经济责任制也是流于形式,经营成果没有同分配直接挂钩。
  1997年初起,随着十五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以“2-2 个有利于”为依据,所内加大了改革的力度,引进企业管理机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科研开发也逐渐与市场接轨,提高了创收能力。用人实行层层聘用制,双向选择,开发项目公开招标,承包到人,收益与风险共担。比如速冻粘玉米生产项目,标的为上交利润3 万元,经过竞争以4 万元被承包人夺标。食品添加剂经销也采用招标方法落实经营者。
  此外,对所内的经济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各项经费在年初就一次性落实到人。有课题的科研人员按院拨事业费如数下拨;无课题人员自愿留在科研部的只拨给一定的经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创收弥补,改变了有无课题都一样的现状。对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工资与全所经济效益挂钩,并做了具体的规定。
  1999年在上述改革的基础上,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又有所突破。自1 月1 日起按院改革方案的要求,所内人员全部进入院人才市场,用人一律采用聘用制。被聘用者,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签订聘用合同书,落聘者由院人才中心管理。所内的开发项目通过招标落实到人后,除签定承包合同外,并要上交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凡是没有具体承包项目的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不再发档案工资,一律实行岗位工资加课题补贴,年终视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奖罚。所长实行年薪制,按院规定各项指标由院考核后定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