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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检测

(三)分析检测



  1.委托检验
  利用这些仪器设备中心可以担动物、植物、种子、饲料、食品、土壤、肥料、水质、农药等样品的营养成分及有害物质的分析检验。10年来,共组织开发新的分析项目189 项,使承检产品的能检项目达1967个,占应检项目的99.42%,为农业、畜牧业、食品加工业、环境监测等方面的科研和生产作了大量的分析检验服务性工作。服务范围涉及科研、教学、医疗卫生、商检、工商、质检、环保等领域。10年累计完成总局、院及地方有关单位委托的各类样品检验达20多万项次。为垦区科研及生产做出巨大贡献。主要承担的科研课题、委托检验任务有:
  1994年,完成高级农艺师徐一戎主持的“优质稻米研究”课题166 个样品10个参数1660项次的稻米品质检验。
  完成畜牧所孙福先主持的“预防乳牛缺硒症研究”课题的15个样品的毛硒、血清硒和全血硒的检验。
  1995年,完成总局富硒办委托的对垦区富硒稻谷和米面产品150项次的硒含量检验。
  1996年,完成总局技术监督局委托的垦区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检验20余个样品。
  1997年,受总局技术监督局委托,为垦区30家申办生产许可证的油脂生产厂家的30个大豆油产品进行了检测。
  2.绿色食品的检测
  1990年农业部绿色食品开发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为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单位。
  1991年2 月,天津农垦科技工作计划会议上确定,在全国筹建7 个绿色食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中东北地区就建在我中心,当年就承接农业部下达的绿色食品复检任务。
  1993年5 月20日,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总公司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东北),负责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二个盟(呼伦贝尔、兴安)的绿色食品监督检验测试任务。
  中心始终坚持“以标准为基础,以规范为指南,以质量为中心,为企业服好务”的工作方针。依照《绿色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对绿色食品进行终产品检验,根据绿色食品特定的检测项目及判定标准,确认其安全、优质、营养、无公害的内涵。8 年来,共承担完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达的18大类500 多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见绿色食品产品质检统计表)。
  几年来,经我们检测合格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都是质量信得过的产品,倍受消费者欢迎。如庆安县、五常县、绥化市和兴凯湖农场生产的大米,完达山牌奶粉,鹤王牌奶粉,北奇神茶,北龙牌精炼油等绿色食品,始终畅销不衰。
  1995年5 月,许连元、王南云出席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天津召开的全国绿色食品工作会议,并作了典型发言;1995年8 月28日,申立果书记、刘文举局长陪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刘连馥主任来中心视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1998年,王南云荣获省绿色食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为落实省委关于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成农业强省的决定,加大绿色食品的社会化进程,王满生与省农垦绿办的同志共同编写了《绿色食品生产指南》,该书对绿色食品的意义、分类、标准、生产环境、技术、监测、检测、基地管理、申报程序、发展前景等作了全面的介绍。该书1996年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表22—2         绿色食品产品质检统计表



  
  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自1988年8 月24日,农业部下发农科字第21号文件,确定在我院建立第一批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始,就积极着手中心的筹建和认证工作。
  1990年2 月,佳木斯市技术监督局受省技术监督局委托,对大豆中心全体人员进行计量认证知识考试;农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颁发上岗证。同年4 月农业部质量标准司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部级预审。
  1991年9 月8 —10日,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化验中心经农业部质量标准司的11名专家评审考核,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和农业部质检机构认可。
  1991年1 月30日,农业部下发[1991]农(质)函字第7 号文件,为中心正式命名并颁发证书和印章。
  在农业部质量标准司、农垦司科技处的统一规划领导下,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根据质检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申请,农业部以[1993]农(质鉴)字第48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大豆中心扩项并更名为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按照农业部[1991]农(质)字第7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检中心认证也已到期,需进行“双认”复查。国家技术监督局以技监局监函[1995]72号文件下发,正式列入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计划。
  院党委、院领导十分重视扩项“双认”和复审工作,决定由科技副院长许连元同志担任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及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检中心主任,负责主持中心扩项“双认”和复审工作。
  1994年11月,王满生、廖辉赴四川省农科院参加农业部食品质检协会年会。
  1995年1月,王南云赴武汉参加由农业部科技与质量标准司举办的“计量认证和质检机构认可农业部评审员”学习班,并获得农业部质量认证评审员资格证书。
  1995年5月6日,王南云、鞠洪文赴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济南),就筹建工作中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准备工作问题进行考察和学习。
  1996年8月6日,王满生参加农业部质量司组织的质量认证学习班,并获得农业部质量认证评审员资格。
  按照国家计量认证50条和农业部质检机构认可50条的考核审查要求,中心从组织机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人员素质、检验报告、环境条件等6 个方面,逐条落实,重新编制了《质量管理手册》。1988年2 月21日,顺利通过了由农业部组织的国家计量认证和部级质检机构认可专家评审组的评审。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佳木斯)和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和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法定专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社会公益性、非盈利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
  1991年,承担了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和省饲料办下达的全国饲料统检的部分配合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任务。对16个饲料加工企业中的27个畜禽饲料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黑龙江垦区饲料产品合格率仅达56%(按27个产品计算)。
  1992年7 月15~9 月15日,受农业部质量标准司委托,承接了来自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参加第一届农业博览会参展的大豆品种、大豆制品、食用植物油及粉条等四大类48个产品的质量检验及评奖工作。根据我们出具的检验报告,有23个产品获得奖牌,其中金牌4 枚、银牌4 枚、铜牌9 枚,优秀产品奖牌6 枚。
  1992年10月4 日,农业部质量标准司以[1992]农(质检)字第34号文件和[1992]农(质)函第39号文件下达对东北三省农业系统大豆油产品进行质量统检工作。我们共抽检19个企业的19个产品,其中曾荣获部优产品的3 个、省优2 个、垦优2 个。但根据我们检验分析,19个产品中一级大豆油8 个,综合评价合格的产品只有5 个,另有3 个不合格产品;二级大豆油11个产品,综合评价合格产品11个。在综合评价不合格的3 个产品中,曾获部优、省优、垦优的产品各1 个。我们的检测评价结果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判定依据。
  1995年4 ~6 月,受农业部质量办公室及农垦司委托,承接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参加第二届全国农业博览会的大豆品种、大豆油脂、大豆制品等三大类74个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完成质量参数633 项次。7 月,王南云、徐桂秀被聘为第二届农业博览会评奖委员会农业评奖组油料组专业评委,参加在哈尔滨“省农业经济信息中心”举行的对大豆品种、大豆油脂、大豆制品等三大类74个产品的评奖工作。
  1998年2 月,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的委托,承担了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垦区的生鲜牛奶及奶制品的产品质量统检工作,同时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考核评价。7 月底,完成了对34个生鲜牛奶及奶制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企业情况的调查。及时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质量标准司提供了产品检测报告、行业情况分析报告、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及结果汇总的数据库软盘。根据我们的检测评价,有4 个产品质量、企业管理较好的单位获得“产品质量合格单位”奖牌和“产品质量管理优秀单位”奖杯;7 个企业获得“产品质量合格单位”奖牌。
  质检中心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得到国家技术监督局、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5年8 月8 日,农业部[1995]15号文件授予王南云同志“全国质量监督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