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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厂

(一)建厂



  1990年9 月19日,农垦科学院向农场总局正式呈报了“关于申请建立黑龙江省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的请示”,同时申报了项目建议书。
  此举是院党委根据邵奇惠省长在1990年农垦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为振兴黑龙江农业,繁荣垦区经济,适应垦区100 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的需要,同时结合本院科研体制的改革(即科研与生产结合,科研单位要建经济实体),并借鉴兄弟科研单位办厂获益的成功经验,经过反复论证做出的决策。
  这个举措一经提出,立即得到总局党委的肯定与支持。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院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农场所需,走访了本省及沈阳、北京等地大学和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查阅了大量文献;吸取了山东、江苏等省同类厂家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经验,总结了垦区近年来的农业应用和市场需求情况;对超高效最新除草剂进行了科学技术考察与建厂生产的可行性论证。总局以[1991]24号文件“关于请批黑龙江省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代设计任务书)的请示报告”上报农业部农垦司。
  1991年4 月6 日,农业部颁布[1991]农(垦)字第17号文件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农场总局受农业部委托,以黑垦局文[1991]154 号文件批准项目初步设计。
  在此期间,佳木斯市电业局批准了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的“用电报告书”,提出了供电方案。农场总局土地管理局下发了农垦土建[1991]1 号文件“关于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占地的审核意见”。黑龙江省政府下发了[1991]5 号文件“关于建设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拨用土地的批复”。付鹏副局长召集总局计委、建委、建行、农行、环保、劳动安全等有关部门及科学院有关人员(27人)审查了初步设计书。总局环境监测站同意与佳木斯市环保局共同承担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评价报告书”。
  1991年4 月17日,院党委批准成立了“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工程建设指挥部”,院长张国范任总指挥,总经济师宋纯一为副总指挥,梁士东任指挥,刘井林、辛明远、李锡铮为副指挥。为了加强党的领导,院党委批准成立了指挥部临时党支部。
  进行了9 个月艰难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基本具备了各种外部协作条件后,正式开始建设。
  1991年6 月1 日,举行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奠基典礼。前来参加奠基典礼仪式的有总局、科学院及所属各所、场领导。总局经委主任孙世明同志宣读了批准建厂的开工令。
  1991年6 月5 日,农垦一建、二建、佳南建筑公司、水稻所施工队相继进入工地,开始了紧张的施工。在建设过程中,农业部农垦司刘成果司长,陈云林、戴谟安副省长,省人大赵清景副主任,总局王锡禄书记,刘文举局长等领导都曾亲临施工现场视察、指导工作。但当工程进行大半时,上级却下达了禁工令。院长张国范以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直接上书国务院总理李鹏,他在信中说,黑龙江农垦是一个有3 ,000多万亩耕地的现代化农业企业,对化学除草依赖性很强,每年需除草剂3,000多吨,耗资1亿多元。其中依靠进口的有16个品种1,300 吨,耗外汇1,600 多万元,由其他各省供应的有6 个品种1,200吨,另外进口原药由佳木斯农药三厂加工的有500吨左右。当前,国外农药科研开发应用技术发展很快,农药品种更新换代周期短、速度快。如我们不加强农药的科研和技术开发,就会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而黑龙江农垦科研系统对除草剂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农垦科学院有较强的科研力量,有较完善的试验、测试手段。为使试验、示范、生产相结合,把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建立生物调节剂实验厂,不仅符合国务院关于科研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有力于增强科研后劲,并对黑龙江省农药工业将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张院长的意见终于获得上级的理解与支持,工程又继续进行了。仅用150 多天就顺利完成了原药车间,加工车间、机修车间、锅炉房、化验室、办公楼等7400平方米的土建任务。
  1991年10月5 日,设备安装工作开始。佳南安装公司、机电站、依兰收获机械厂、浩良河化肥厂按照分工分别投入紧张的设备安装工作。
  1991年11月11日,土建工程竣工。总局质量监督初评为合格率100%。
  1992年2月5日,设备安装结束。
  人员培训与建设同步进行。先后派遣100 余人到省内外同行业有关厂家进行操作生产实习和技术培训,增加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感性认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为试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2年2 月24~26日,总局劳动局、经委、环保局、院人事处、市消防队支队分别进行试生产前的安全、环保、消防安全检查,认为条件具备,同意投料试生产。
  1992年3 月3 日,召开试产前全厂职工动员大会,厂长梁士东主持会议,对试车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保证试车一次成功,力争当年完成3 吨任务,为厂创利为院争荣”的口号。
  1992年3月4日,原药车间投料试生产开始。全厂职工昼夜坚守在工厂的各个岗位上。
  1992年3月6日,生产出第一批原药中间体,磺酰胺含量93%,三嗪含量95%,质量不仅符合标准,而且含量分别高出同类厂家同类产品1.1%、4.1%,试车初步告捷。
  1992年3月28日,制剂车间阿特拉津工序投料试车,并获得一次性成功。
  1992年5月8日,制剂车间乙草胺工序试生产亦获得一次性成功。
  此后,美国FMC公司总裁摩根,副总裁远东区副经理惠勒等人先后3次前来洽谈中美合资呋喃丹种衣剂厂事宜,终因故而未果。
  “建立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这个项目,农业部批准设计任务书,同意总投资970万元。总局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投资1000.74万元,总局调整计划投资额为1050万元。
  建厂初期,建设综合车间2 个,一为磺酰脲类综合车间,计划生产甲磺隆10吨/年,绿磺隆30吨/年,逐步开发阔叶散、豆磺隆、稻磺隆等磺酰脲类新型除草剂。二为对原药进行制剂加工综合车间,主要剂型有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乳油和胶悬剂。
  1992年8月8日,呈报“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1993年4月7日,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一期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总局组织的全面验收。
  1993年4月8日,举行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正式投产典礼大会。总局党委书记王锡禄、副书记邓灿为工厂开工仪式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