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
1993年
1 月4 日 院同意作物所成立“黑龙江绿源开发总公司”。
1 月11日 院决定,将佳南建筑公司、水稻所基建公司、水稻所机电站、院基建办(含设计室)、院建筑材料经销处,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建筑公司”。
1 月12日 院决定,将畜牧兽医研究所的“实验农场”改建为“佳莲实验农场”,隶属院管理。
2 月10日 院同意佳南实验农场成立“黑龙江省佳南实业总公司”,与农场同一机构,两块牌子。
3 月1 日 院机关改革,将原有的13个处(室)精简为6 个处(室),机关人员由原来的53人精简到46人。
3 月6 日 院党委工作会议,布置当年的党委工作和专项治理整顿、回收欠款等工作。
4 月1 日 院成立“文化娱乐中心”。
4 月7 日 “农垦生物调节剂实验厂”通过总局专家联合工作组的全面验收,批准正式投入生产。
4 月10日 院同意“物资经销公司”在同江市成立“黑龙江利科经济贸易公司”。
4 月19日 院同意“农畜产品综合利用研究所”成立“黑龙江龙光食品科技公司”。
4 月份 我院有32名科技人员享受总局百名优秀专家每月100 元的科技津贴待遇。
5 月 我院获总局授予的“兴农兴工兴垦先进单位”匾牌。
5 月3 日 院成立“东方技术设备联合体(集团)公司”。
5 月6 ~11日 巩永振书记当选为代表,参加中共黑龙江省第七次代表大会。
6 月11日 院接待返城知青百人回访团。总局王锡禄书记、邓灿副书记、陈忠义秘书长等陪同。
7 月1 日 ①省委授予巩永振同志“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②院党委表彰先进党支部(总支)7 个,优秀党员13名,模范党务工作者3 名,党风先进个人5 名。③进行住房制度改革。
7 月22日 院同意农畜产品综合利用研究所自8 月1 日起增挂“农垦科学院食品工程研究所”
牌子。
8 月15日 院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8 月16日 院长张国范接待比利时合作发展部、比利时鲁文大学客人,落实共同合作开发项目。佳木斯市王志忠副市长陪同来院。
8 月24日 成立“院科技开发中心”,同时撤销“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9 月2 日 比利时合作发展部客人在佳木斯市副市长王志忠陪同下,到加工所参观,落实职工教育合作项目。
9 月18~23日在院举行“海伦农场基地课题验收鉴定会”。
10月5 日 党委召开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传达总局会议精神,部署反腐败斗争工作。
10月9 日 李文采同志任第一副院长。
10月9 日 院决定“东科公司”挂靠特产所管理。
10月25日 院党委讨论“九五”科技攻关计划。
11月1 日 李文采同志到职。总局总农艺师周茂林在院所处级干部会议上,代表总局党委宣读李文采同志任第一副院长的任命通知。
11月6 日 省人大副主任杜显忠在总局书记王锡禄陪同下来院视察。
11月10日 院决定撤销“农业技术开发公司”,成立“农业技术开发中心”。
12月6 日 省人事厅专家处批准,发给作物所学科后备带头人张明龙奖金5000元,以补助课题之用。12月14日授予张明龙总局先进工作者称号,奖给毛泽东头像镀金纪念币18枚,奖金1000元。
12月1 —15日 党委工作组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
1993年度 获总局授予的“垦区先进单位”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