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改革的大胆尝试
第九节 改革的大胆尝试
一、改革从调整助学金比例入手
1982年5月,主管教学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戈蔚和教务处副主任翁文澄开始酝酿改革助学金制度,起草了《黑龙江农垦经济学校关于试行助学金与奖学金相结合的暂行办法》(草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1982年10月开始试行,1983年1月期末,颁发了第一次奖学金。
(一)指导思想和现行助学金制度分配办法
为了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鼓舞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奖励先进学生,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校党委提出改革助学金,实行奖学金制度。采取助学金与奖学金相结合,以助学金为主的分配形式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现行助学金总额的70%作为助学金,10%作为奖学金,20%作为困难补助。
(二)助学金的分配依据和方法
《暂行办法》规定: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伙食补助。学生伙食补助的标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分为四个等级,一等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足10元者,每月助学金16元;二等家庭月人均收入10~15元者,每月助学金12元;三等家庭月人均收入15~25元者,每月助学金9元;四等家庭月人均收入25~35元者,每月助学金7元;家庭月人均收入35元以上者不享受助学金。助学金评定方法:由个人申请、小组评议、班级通过、教务处批准。1985年成立学生科后,则由学生科审查批准按月发给学生。
(三)困难补助的发放依据和方法
《暂行办法》规定:困难补助分为定期和临时两种。定期补助必须是享受一等助学金家庭经济情况又特别困难的学生。定期补助分为三等:一等3元,二等2元,三等1元,按月发给该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因病、换季和回家路费有困难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掌握每学期补助一次。副食品补贴按在校实有人数计算,每人每月2.5元,直接发给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定依据和方法
《暂行办法》规定:评定条件按德、智、体三方面以分数计算。德育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按人建立《好人好事及违纪登记簿》,由专人按周登记,期末总评逐项打分,满分为100分。智育以学期考试与考查课各门的平均成绩计算,其中考试课占60%,考查课占40%。体育以学期体育成绩分数计算,其中体育课占50%,早操、间操各占15%,达标占20%。
以上三项成绩均必须在80分以上,方能参加评选。三项总分合计,按排列高分当选。在学习期内凡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或纪律处分未解除的学生均不能参加评定奖学金。奖学金分三等:一等55元,二等45元,三等35元。每学期评选一次,期末颁发。
1982年10月对于奖学金的改革,提成比例较小,迈的步子也不大。但总算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取得了初步经验。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在全省大、中专院校中是最早的。《黑龙江日报》1983年2月10日第一版,曾刊登了省报记者袁凤鸣的通讯报道,题目为《农垦经济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这对于学校教职工坚持教育改革的方向,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二、助学金、教师工作量、学生食堂三项改革同时进行
学校在全省中专校中率先开始改革尝试,但由于没有经验和范例,改革处于徘徊的局面。1983年3月寒假刚刚结束,校党委领导对学校的教育改革进行了反复酝酿,提出了一些改革方案。4月8日,校党委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继续进行教育改革的三项内容:一是继续改革助学金制度;二是实行教师工作量制;三是实行学生食堂承包制度。
(一)继续改革助学金制度,扩大奖学金比例
会议一致认为1982年对于助学金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良好的。并决定彻底改革助学金制度,把助学金总额的80%作为奖学金,20%作为困难补助。从奖学金中提取2%的资金,作为优秀学生奖。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一等16元,二等12元,三等8元,四等4元,以班级为单位按月发奖。评定方法规定,入校新生按统考录取分数计算分等奖励。第一学期德、智、体评定结果,即作为第二学期评奖依据,并以此类推。同时规定学生每月旷课二节奖学金降一等,旷课四节时降二等,旷课5节以上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学生在一学期内病事假满一个月者不发奖学金。学生困难补助仍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实行教师工作量制取消坐班制
会议讨论通过了由副校长宋茂林主持起草的《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规定教师实行工作量取消坐班制。教师年工作量为1400学时。同时还规定了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和超过工作量的计酬办法。
(三)学生食堂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会议讨论通过了由校长吴瑞祥主持起草的《学生食堂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方案》,规定了承包内容、原则和方法。校党委提出的上述三项改革方案,标志着学校在教育改革思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但是,这一大胆的改革设想,由于主客观方面的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去。
关于奖学金制度的改革,由于受到上级文件对奖学金比例的限制,所以校党委决定,仍然继续执行1982年10月的《暂行办法》。关于教师工作量制,由于农垦系统八所中专学校都未实行教师工作量制,加之超工作量的酬金得不到落实,校党委在1983年8月25日决定,停止实行教师工作量制,恢复教师坐班制。学生食堂承包制也只执行了一个学期。
上述三项改革只执行了一个学期,于1983年下学期一切都恢复了旧的管理模式。学校的教育改革进入了低潮时期。
三、整党工作
按照总局党委的整党部署,学校被列为第二期整党单位。从1984年10月起,学校党总支开始了整党准备工作。10月13日总局党委整党指导小组派整党联络员张荣和刘惠玲到校协助整党工作。
为了做到整党与教学工作互相促进,在党总支领导下分成两条战线:一条战线由张守宏、吴瑞祥、戈蔚、崔慧芝负责主抓整党工作,另一条战线由宋茂林和陈可福负责主抓教学和行政工作。
学校党总支委员会下属三个基层党支部,39名党员,除3名已参加过整党外,共有36名党员参加了这次整党。其中处级党员干部4人,科级党员干部13人,一般党员19人。
在整党准备工作成熟的基础上,学校从1985年1月3日至7月28日历时7个月,圆满地完成了整党的各项任务,经总局党委指导小组检查验收,达到了上级党委规定的五条标准。
整党主要收获:第一提高了认识,统一思想,为实现学校教育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第二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第三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初步解决了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整党过程中和整党后期发展了4名中青年教师。第四全体党员增强了党性党纪观念,政治素质提高了,模范先锋作用加强了,基本上达到了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中纪委[85]10号通知要求,28名正式党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党员登记,全校党员没有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没有需要组织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