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五节 实行校长负责制
根据1987年5月总局教育处、组织部、体改办的联合通知,安排学校在垦区教育系统中进行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在全面开展准备工作时,总局组织部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使试点工作更趋于成熟。10月学校党总支召开了党员大会,按照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讨论通过了学校《党总支工作条例》,从制度上明确了党总支的保证监督作用,从而使校长负责制的准备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
学校成立了由张守宏、张祥元、王以振三人组成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单纪洲、韩亚文、姜久廷组成,办公室设在体改办公室。
1988年1月19日,总局党委对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进行了批复:
(一)鉴于条件已经成熟,同意你校按所报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任期三年;
(二)党政分开后学校党组织要支持校长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支持职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切实对学校工作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做好保证监督工作;
(三)总局将根据财力可能逐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编制问题待向省人事部门请示逐步解决。根据现有学校房舍、设备、师资等实际条件,制定任期目标,实施内部各项配套改革;
(四)关于内部机构设置,根据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由学校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报总局编委和教育处批准;
(五)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同意学校所提方案;
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学校一项重大改革,希望全校党员、教职工积极自觉地投入到这场改革中,把学校各项工作做好。同时,希望学校在改革中解放思想,不断总结经验,为垦区教育系统领导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