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培训工作
第三节 培训工作
一、为垦区事业单位培训财务人员
1992年12月,全国将举行事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组织好人员迎接这次考试,农场总局财务处决定对垦区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农垦经济学校承担东四局(红兴隆、建三江、宝泉岭、牡丹江)、总局局直单位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任务,负责师资、教学、校舍、后勤服务等工作。
为把这次培训工作搞好,校领导专门召开会议,指出:这既是总局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也是提高学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机会。为此,学校决定由单纪洲副校长主管这次培训工作,并成立了教学组、接待组、生活服务组和保卫组。学校教师刘治宇、夏维庆、董维、许淑云分别承担授课任务,并按章节出了一套习题集,教师讲课普遍得到学员的好评。参加培训人员344人,其中助理会计师130人,会计师214人,共分三期进行。后来西五局(九三、绥化、北安、齐齐哈尔、哈尔滨局)办班时,学校四名教师又承担了授课任务。
二、成立培训部
根据社会对人才发展需要和为学校创收,1993年3月,学校成立了培训部。刚刚组建的培训部只有卜丰田和刘冲两人。为尽快开展工作,他们先后到佳木斯电视大学、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佳木斯商校、佳木斯农校等兄弟单位了解有关办学情况。经领导同意后于1993年3月20日出发先后去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天津南开大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等地进行考察,广泛进行联系寻找合作伙伴,历时20余天。回来后以书面形式向校领导汇报,校党委提出:
(一)向有意与我们联合办学的院校递交申请报告,说明我们的态度,介绍教学及学校设施和办学条件等。
(二)尽早与省教委成教处沟通,了解我省成教有关政策和要求;
(三)对在校生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有继续求学的学生底数,并向他们介绍联合办学对方院校的实力;
(四)与佳木斯市及总局招生办联系报考手续,力争当年招收电大函授班学员。
1993年,针对新旧会计制度转轨之机,总局财务处组织对全垦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经多方努力,学校承担了此任务,共办了18期,每期25天,历时三年时间,为垦区培训财务人员7400人,创收70余万元。
紧接着又办了10期垦区统计人员培训班,共有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垦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1993年12月13日经学校党政班子研究决定,与中国人民大学达成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函授站,命名为:中国人民大学黑龙江农垦经济学校函授站,卜丰田为函授站站长、刘冲为副站长。并于1994年开始招收大专会计专业首批学员。当年录取151人,三年后有113名学员取得了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证书。
在此基础上,培训部扩大办学规模,从1994年到2000年共招财会人员830人。1995年新增法律专业共招学员92名,党校函授学员140人。培训部自1993年成立以来8年零4个月时间,累计为学校创收210余万元,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招生竞争激烈,加上社会上各大专院校都办成人培训和私人办学的出现,生源大战,培训部招生出现严重危机,2000年仅招收39名财会专业学员。随着农垦职业学院的成立,培训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由学院成教处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