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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已故教职工

第五节 已故教职工


              高鲁楠
  高鲁楠,1923年1月生人。原籍山东省高青县。1948年8月在山东省济南师范学院学习,毕业后到山东华东大学进修半年。1949年4月到山东昌潍中学任教,1950年至1952年在山东军政大学九七师文教科工作;1952年3月调到农建二师六团宣教股任教员;1955年10月调到笔架山农场文教科。1951年在华东军政大学山东分校获四等功一次,1953年在农建二师六团立三等功一次。1985年12月办理离休,1986年3月24日经农场总局党委批准享受副处级待遇。1987年6月28日病逝。
                 杨雨时
  杨雨时,1923年11月生人,籍贯辽宁省辽阳县。1948年7月在沈阳市伪警察学校任事务员、区队长。同年11月被送到沈阳公安局训练大队学习,结业后分配到北安市公安分局治安科司法股侦察员。1949年考入长春市东北大学社会科学院学习。1950年分配到国营永安农场工作。自1956年5月开始从事教育工作,先后在省农垦厅干部学校、王岗农业机械化学校、佳木斯农校、东北农学院松花江分院、赵光农机校任教师。1969年8月调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二团任会计。1980年9月调入省农业技术学校;1981年11月调入农垦经济学校任教师、教研室主任。在校工作期间多次获学校先进工作者;1984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先进工作者称号。1985年12月28日正式离休。1986年3月24日经省国营农场总局批准同意提为副处长待遇。1994年6月14日病逝。
                 吴建华
  吴建华,1933年11月出生,原籍四川省重庆市。1955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学院。同年9月因“反革命”罪被捕入狱。1961年在省龙镇农场参加工作。曾任农场基建队统计、农场中学教师。1981年8月调入农垦经济学校,曾承担《农场计划》、《企业管理》、《商业经济》、《经济地理》等课程。1983年4月在全国对冤假错案进行重新审查时,学校接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82)刑第260号判决书:“1955年9月判吴建华反革命罪被捕入狱判有期徒刑六年的案件,经重新审查属于错案,宣告无罪”。吴建华从此获得新生,并加倍努力工作。在学校工作期间多次获优秀教师称号,1986年被评为农场总局级先进教育工作者。1987年经省教委批准为高级讲师。承担了农牧渔业部委托与其他同志合作编写了《农业企业计划学》一书,全书35万字18章。他承担5章内容,供全国农业中专校农经专业使用。1993年11月办理退休。1997年5月4日病逝。
               已故教职工名单
  表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