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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创办基层党校

第五节 创办基层党校



  一、指导思想
  
  学校党委遵照省委和总局党委的要求,在1990年4 月18日作出的《关于创办基层党校的决定》中指出:“为了加强我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巩固党员登记的成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创办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党校(含大学生业余党校)。
  二、培训对象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对全校的党员、干部和非党积极分子、政工人员、学生中的班委会、团支部干部等进行培训。
  三、教学内容
  
  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实际,并以党的“三基本”知识学习为主,确定每期党校的具体教学内容。
  四、学习考核
  
  在学习过程中,对学员的出勤、考试成绩和行为表现进行考核。
  五、办学成果
  
  根据上级团委指示,我校团委于1986年开始办大学生业余党校。先后办了四期学习班,共培训600 多名大学生。自党委创办党校以来,1990年——1992年又举办了两期大学生骨干学习班,共培养了班团学生骨干200多人。
  从1990年至1992年业余党校共办了四期培训班。其中,有三期是非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共培训学员183 人。学员中大学生 111人,教师42人,职工30人。另一期是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培训28人(包括党群各部门负责人)。
  通过党校的培训学习,使班团学生骨干、非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掌握了党的基本知识,理解了党的基本路线,加深了对党的认识,了解了党的光荣传统作风,交流了学生干部和基层支部书记的工作经验,提高了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进而增强了党的观念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