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籍管理与舍务管理的加强
第三节 学籍管理与舍务管理的加强
一、加强学籍管理,实施淘汰制
为了把竞争机制引入学籍管理中,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校自1989年起,在学籍管理上试行淘汰制。这种制度一实施,立即收到明显效果。因此,学校于1992年6 月将这一制度总结整理,上报省教委。
毕业淘汰制有以下四项内容:
1.凡按学籍管理规定和考试结果达到结业程度的学生,按结业生处理;
2.结业率为毕业生总数的3%。学校只发给各系97%的毕业证书;
3.按学籍管理,考试结果没有产生结业生的系,可在学习成绩(占70%)和综合测评成绩(占30%)之和的名次中列于最后的学生中产生;
4.各学年期末考试的不及格率控制在10考不及格率保持在年级参加考试人数的3-15%左右。补考不及格率保持在年级参加考试人数的3-5 %之间。
平时淘汰制有以下两项内容:
l.凡按学籍管理规定和考试结果达到留级、降级、退学程度的学生,均为平时淘汰对象;
2. 平时淘汰率要控制在2%以上。
对结业生的处理,先给予分配,但要在次年四月份来校补考。成绩合格的,补发毕业证;补考仍不及格的,不再补发毕业证书。
学校令出必行,1991年,全校共产生14名结业生;1992年,全校共产生12名结业生。
学校在实施淘汰制的同时,把奖优制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上。与“平时淘汰制”同步进行的有,评三好生,评优秀团员,评优秀干部,评奖学金等活动;与“毕业淘汰制”同步进行的有,3 —5%优秀毕业生择优分配。
二、舍务管理
学校的住校生经常保持在千人左右。为了使学生们住得舒适、安全,学校于1987年成立了舍务管理科。该科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生回寝室后的纪律,管理好学生宿舍内的卫生,负责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它一些生活服务工作等。
该科成立后,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
1. 门卫责任制。严格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保证学生住宿安全;
2.严格要求清扫工的清扫质量,使学生有一个清洁舒心的居住环境;
3.成立了由学生干部参加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评比“文明寝室”,并按成绩排列名次,促进各系、各寝室问的竞赛活动。
1988年,全省师范专科学校联合检查时,学校的学生宿舍被评为第一名。1991年,省教委和农业部教育司先后派专家组来我校进行评估验收时,都对学校的舍务管理工作给予了好评。
1989年,舍务工作又实行了公寓化管理。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公寓的设备不断增加,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到1992年,全部学生已不用带被褥、衣箱。大型洗衣机、烘干机、甩干机都已具备。每半个月给学生换洗一次床单,每一个月给学生换洗一次被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