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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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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垦法院志》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农垦总局史志办的指导及各基层农垦法院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经过五个月的工作,数易其稿,终于编纂成书,如期出版。这是黑龙江省农垦法院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可喜可贺!盛世修志是我国历史的传统,是承前启后、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鉴古明今”,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现状的研究,使之成为宝贵的精神财富,给人们以智慧和启迪。
  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惩罚犯罪、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国家和人民权益的神圣职责。依法治国、依法治垦,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也是垦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农垦法院志》全面系统地记载了建院二十年来审判活动的历史,必将起到“存史、资治、借鉴”的重要作用,对垦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经过二十年审判工作的考验和锻炼,干警们的才干不断增强。在案件成倍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增大、而编制未增的情况下,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不断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法院干警更新审判观念,转变审判作风,走出法院,深入企业,送法上门,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觉为垦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得到了垦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信任和肯定。可以不愧地说,垦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离不开农垦法院;垦区人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农垦法院;农垦事业的蓬勃发展记载着农垦法院不可磨灭的功勋。
  荣誉只能说明过去,拼搏还待来日。坚持一个主题,抓好三件大事;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从零做起,再立新功,正是农垦法院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的共同心声。
                               王国栋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