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三江农垦法院
第二节 建三江农垦法院
一、沿革
建三江农垦法院位于富锦市境内的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在地,辖区人口19.5万,现有派出人民法庭7个,全院至2001年末共有干警107人。
1982年10月6日,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编委关于筹建农垦检、法两院的通知,下发了农总党(1982)32号文件,决定设立建三江农垦法院,设院长、副院长2至3人,人员编制30人。组建初期,农场管理局党委从局直机关和部分农场抽调了孔繁林、李青山等10名从事过政法、保卫工作的干部,又通过考试、培训,从60名政法学习班学员中录用了9名工作人员。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筹备,建三江农垦法院组织体系正式形成。当时,建三江农垦法院内设“三庭一室一科”,院机关共有干警21人(加上后调入的2人)。
1983年8月1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开始正式挂牌办案。同年8月,建三江农垦法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与富锦、同江、抚远、饶河等四市县的人民法院办理了各农场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移交手续,原由农场所在地市县人民法院管辖的11个农场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开始隶属于建三江农垦法院管理。
1983年6月1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1983)62号文件,任命孔繁林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1984年8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命张敬为建三江农垦法院院长。1986年9月,孔繁林任院长。1988年11月,王福玉任院长。1997年7月,闫喜成任院长。2001年10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王庆恩为建三江农垦法院院长。
至2001年末,建三江农垦法院院机关办公楼面积2,400平方米,警务用车4辆,微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23台。
建三江农垦法院组建20年来,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及干警队伍建设,以强化管理为突破口,以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截止到2001年底,共审理各类案件21362件,其中民事案件16,194件,刑事案件1,170件,经济案件785件,行政案件57件,执行案件3,156件,依法为企业清回欠款9,113.5万元。在工作中,建三江农垦法院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有效地打击各种刑事和经济犯罪,依法调处民事和经济纠纷,促进了垦区社会的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1994年,建三江农垦法院被农垦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前进人民法庭、八五九人民法庭等单位多次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文明法庭标兵”等荣誉称号。1994年4月,建三江农垦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省档案管理标兵单位。
二、内设机构
建三江农垦法院建院初期,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办公室和司法行政科等“三庭一室一科”。
1990年5月,设立政工处、纪检监察室,因人员编制所限,两处室合署办公。
1990年设立行政审判庭、执行庭,两庭合署办公。
1995年设立告诉申诉庭,人员2人,负责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及各类申诉案件。
1998年,告诉申诉庭分立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立案庭配备干警2人。2001年4月,建立大立案格局,立案庭内设立案组、排期送达组、综合组,人员7人。
2001年4月,在原执行庭的基础上成立执行局,配备了专职执行干警6人。
截止到2001年12月,建三江农垦法院院机关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工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0个庭(室),院机关干警33人。
三、人民法庭
1977年,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所属的勤得利农场、青龙山农场、七星农场、大兴农场、前进农场、创业农场、红卫农场、八五九农场、胜利农场、前锋农场、前哨农场等11个农场分别设立了人民法庭,各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隶属于其所在地的富锦市、同江市、饶河县、抚远县人民法院。法庭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当时法庭共有干警42人。
1983年8月1日,建三江农垦法院挂牌办案,并与和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所属的11个农场法庭有业务隶属关系的富锦、同江、饶河、抚远四市县的人民法院办理了交接手续,各农场法庭的审判业务正式划归建三江农垦法院管理。
1985年11月后,建三江农垦法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又在洪河、鸭绿河、二道河、浓江四个农场分别设立了人民法庭,至此建三江农垦法院派出法庭达到15个。
2000年10月,建三江农垦法院对其派出的15个人民法庭进行了撤并,保留了勤得利、七星、前进、洪河、创业、八五九、前锋7个人民法庭,另8个人民法庭改设为办案组。即:原鸭绿河人民法庭、青龙山人民法庭成为勤得利人民法庭的两个办案组;原大兴人民法庭成为七星人民法庭的办案组;原浓江人民法庭成为前进人民法庭的办案组;原红卫人民法庭成为创业人民法庭的办案组;原胜利人民法庭成为八五九人民法庭的办案组;原前哨人民法庭、二道河人民法庭成为前锋人民法庭的两个办案组。
建院20年来,建三江农垦法院十分注重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两庭建设工作力度,改变了原有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使各派出法庭及办案组的“两庭”建设及装备都走在了农垦法院系统的前列,至2001年末,各派出法庭、办案组共拥有办公面积5,832平方米,办案用车13辆,微机、传真机30台。
建三江农垦法院还采取多种措施对干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先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创建文明法庭、文明单位活动,培养和树立了洪河、前进等总局、省级文明法庭标兵。其中前进人民法庭多次被省法院授予“文明法庭标兵”、“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标兵”等荣誉称号;洪河人民法庭于2001年被评为农垦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