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二审案件的审判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垦区行政机关为被告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而且不服一审法院行政判决的上诉案件,占受理一审案件数的三分之一强。自农垦中级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来,行政审判庭共受理行政二审案件87件,审结87件,结案率为100%。在对二审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案件占上诉案件的三分之二,更审改判的案件占上诉案件的三分之一。上诉的主要案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不服公安、城建等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案件。
在行政二审案件审理中,一是坚持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上诉案件随收随结,减少积案和超审限案件;三是对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优先审理,及时汇报;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无理缠诉的当事人多做耐心细致的讲法、讲理息诉工作,以减少继续上访。
农垦法院历年行政一、二审案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