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立案庭的设立
第七章 立案工作
第一节 立案庭的设立
人民法院的告诉申诉、立案工作是审判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错案、纠正错案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公民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告诉工作是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前哨阵地,是诉讼程序的开始,是一审活动不可缺少的环节。申诉工作是人民群众监督审判,并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决提出不服意见的一种表现方式,申诉是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人民法院要予以充分保护。农垦中级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历来都十分重视告诉申诉案件的审判,并持之以恒地抓好此项工作,既及时纠正了错案,又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立案庭的前身为刑事审判二庭,它成立于1983年7月。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申诉,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以及“反革命”案件。1985年,由于申诉案件的增多,垦区8个基层法院先后都增设了刑事审判二庭,至此垦区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面展开。1989年,根据工作需要,农垦两级法院先后将信访工作纳入刑事审判二庭。1990年7月16日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农垦中级法院及8个基层法院分别将刑事审判二庭更名为告诉申诉庭。告诉申诉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将建院初期由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的民事、经济类申诉案件、再审案件划归告诉申诉庭办理,至此农垦两级法院对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的全面申诉及审理工作全面展开,审判监督的制约机制也初步形成。1997年7月14日,农垦两级法院根据省法院下发的《法院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告诉申诉庭分为审判监督庭、告诉立案庭两个庭。1998年,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农垦法院系统彻底实行立审分开,告诉立案庭的具体工作为负责除赔偿案件、一审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外的其它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申诉案件的复查等等。
实行立审分开,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立案,对立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较为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分散立案存在的立案随意性等弊端,坚持依法立案,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所立案件,基本做到了合法、及时。1999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农垦两级法院将告诉立案庭统一更名为立案庭。2000年以来,两级法院各项改革相继开始,全面落实大立案格局,实行案件流程管理,立案、排期开庭、调查取证和审限跟踪及申诉听证等项工作全面展开,同时也相应地增加了人员及硬件配置。立案庭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排期开庭、送达,确定主审人及书记员,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诉听证,案件调查,进行审限跟踪,办理各类程序审案件及处理信访事宜等十余项工作。
近年来,农垦两级法院的立案工作,以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突出立审分开、立执分开为原则,防止了一些法院存在的“抽屉案”、“口袋案”或该立的不立、不该立的滥立等现象发生,从而避免了以往分散立案所易产生的种种弊端,保证了各类案件能够及时、准确、合法地进入审判程序。同时,解决了群众告状难这一实质问题,真正把立案工作纳入与案件裁判、执行、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明确了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历经一年的磨合逐步走上了正轨,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为了强化立案庭的工作职能,使案件流程管理能科学、有序地进行,在立案庭内设立案组、送达排期组、综合组及书记员组,各组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履行各自职责。
(一)、立案组的工作职责
立案组承担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信访接待,指导原告举证,案件受理费的收缴,减、缓、免案件诉讼费审批手续的办理和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二)、送达排期组的工作职责
送达排期组负责各类案件的送达、公告、排期开庭、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确定主审法官和书记员,指导被告举证,组织书记员做好各类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制作庭审笔录和各种辅助笔录;负责法律文书的打印,装订;负责案卷装订归档及上诉案件相关事项的办理工作,对本院各类案件的审限进行跟踪督办,并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
按照《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则》的要求,排期组接到立案组转来的案件后三日内,确定主审法官及跟案书记员,同时确定首次开庭日期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并将卷宗移送有关庭室。根据案件的繁简难易,将一些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分给审判经验比较丰富、业务能力较强、能够娴熟地处理各类问题的庭长、副庭长或审判长,从而保证了案件的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综合组的工作职责综合组依法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对下级法院的管辖权异议案件指定管辖;对下级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告诉案件,指定下级法院受理;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对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复查和听证;依法办理诉前财产、证据保全案件,负责送检司法鉴定、调查取证等项工作。
在调查取证工作中,调查法官首先对各业务庭主审法官送交的调查提纲进行认真审查,对调查内容不明确的,及时与业务庭协商,对需要调查的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任务。
在审判流程管理中,书记员的工作比较繁重。目前农垦中级法院书记员均系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接触审判实践较少,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案件流程管理,立案庭领导首先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其次是加强业务管理,要求他们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类笔录的记录工作,及时送达裁判文书,认真装订卷宗,做到顺序正确,材料齐全,并按要求每季度末进行归档;内勤书记员每月按时报表,对申诉案件需要调取一审法院案卷的及时调卷。为了确保工作需要,农垦中级法院及8个农垦基层法院的立案庭均配备了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各法院的书记员都能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微机操作和运用微机记录,以适应庭审的需要。
二、为了彻底扭转以往形成的办案程序不规范,审理期限过长的局面,在审限管理上下功夫。
实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后,案件的审限跟踪工作由送达排期组负责。为加强审限管理,首先,确定跟案书记员,从立案到结案乃至卷宗归档一跟到底。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案件流程卡的作用,书记员认真填写审判环节中各阶段时间,及时向负责审限跟踪的法官反馈信息,结案后流程卡及时返回立案庭送达排期组。其次,发挥计算机网络系统快捷、准确的特点,通过网络系统对各类案件的审限进行定期普查和随时抽查。为提高工作效率,农垦中级法院及8个农垦基层法院均建立了审限奖惩制度,大大提高了审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如在农垦中级法院,有的审判员仅用8天时间就审结一起上诉案。
三、为了严格把握审判监督程序,及时纠正错案,在申诉听证工作中,坚持“不申不理、有申必查、查之必果”的原则。
申诉听证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判监督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审判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目前此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比较成形的经验,加之客观上因负责申诉听证的法官少,案件多,仅就那些申诉阶段提供了新证据的案件实行听证。在听证过程中,坚持“听而不审、听而不认、听而不决”,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开展质证,针对主题,力求简便,充分体现了复查听证的积极作用,大大缓解了审判监督庭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