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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案件的执行

第二节 案件的执行



  农垦两级法院通过开展执行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垦区的改革发展、经济建设及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通过执行工作人员自身的努力,农垦法院两级执行机构在全社会树立了法律和审判机关的权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自农垦两级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以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
  农垦法院的执行工作自1989年开始运行,由于执行工作起步较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偏低。为此,农垦两级法院针对执行队伍的现状,坚持对执行干警进行思想、组织、纪律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坚持每年对执行干警采取集中培训等措施,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行艺术。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执行干警端正工作态度,对当事人讲礼貌用语,晓之以礼、动之以情,严格依法执行,不得对当事人耍威风、耍特权,真正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的执法形象。坚持树立“三个意识”,即大局意识、铁案意识、责任意识,并发扬爱岗敬业和北大荒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增强全体执行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十几年来,农垦两级法院执行队伍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现在已形成一支调得动、拉得出、打得响、坚强有力的战斗整体。目前农垦两级法院先后成立了执行局,执行局局长按副院长级配备,并配备了以办案用车为主的物质装备。
  二、加大执行力度,向“法律白条”宣战
  农垦两级法院执行庭针对“执行难”这个困扰农垦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加大执行力度,敢于碰硬,依法执行,坚持向法律“白条”宣战,综合结案率达到了94.4%。在执行中,坚持不分什么“权力单位”,也不分什么“权力人”,更不分什么“社会人”,均依据被执行人是否有给付能力为前提条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九三支行与嫩江县水产公司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嫩江县水产公司将法院依法查封的楼房转卖他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拘留和对单位罚款3万元的强制措施,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执行难,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企业的执行上,往往是裁定好下,但收到的社会效果不好,执行后留下的烂摊子难收。所以,在对企业的执行上,没有恰当的执行艺术是不行的,特别是对在改革当中的涉困企业的执行,不能就案办案,而要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行中,农垦法院的执行人员始终坚持在对企业进行执行时,不单纯地就执行而执行,而是一方面既要依法执行,另一方面又要有政治头脑,在实际操作中,讲究执行的艺术和方法,尽可能在有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利于企业和职工的前提下开展执行工作。具体做法:一是因案制宜、灵活掌握执行方式,树立大局观念,坚持执法效果与维护稳定相统一。对偿还债务确有困难的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可能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或以物抵债。如佳木斯农垦建行与佳木斯市汇源工贸公司贷款一案,被执行人汇源工贸公司正处于开发生产阶段,资金一时紧张,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建设银行的同意后,令汇源工贸公司一次性付清利息,并对其本金做出还款计划,同时用公司的房产做抵押以示诚意。双方当事人对执行人员的这种执行方式均表示满意。二是对属于“赖账户”、“钉子户”的企业,敢于碰硬,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如:佳木斯市农垦建行与佳木斯市富星建筑发展公司贷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富星公司有给付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又无还款诚意,执行人员当即对其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依法拍卖抵债。再如,在执行创业农场职工与创业农场债务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创业农场正在春播,如此时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就可能造成农场资金困难,出现耕地不能及时播种的危险,执行人员在得知这种情况后,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工作,以求得他们对被执行人的困难给予谅解。与农场领导讲明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及社会效果,并通过协商,最后双方达成用当年农场收缴土地使用管理费顶还全部欠款30余万元。此案件不但得以执行,农场的土地也及时得以耕种,避免了农场因耕地种不上所造成的损失。上述情况说明,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讲究执行艺术和方法,才能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才能优质、高效地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在执行工作中,农垦中级法院为了摆脱多年“执行难”的困扰,并保证执行案件达到良性循环,农垦中级法院执行庭自1999年开始从抓执行机构、方式、方法入手,在红兴隆、牡丹江等农垦法院进行试点,并通过他们的先进经验,推动农垦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改革,变过去的“各扫门前雪”为联片集中执行、分组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各法院执行局结合本院实际分别成立执行大队、分队、中队和执行组,并形成了对执行干警统一调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格局。在案件执行上实行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为执行决策权、实施权,案外人异议,强制措施审查复议权三权分立的新体制。这样,既确保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农垦法院历年执行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