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班子建设
第十三章 队伍建设
第一节 班子建设
二十年来,农垦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只有一流的领导班子才能带领干警创造出一流的业绩,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领导班子。在领导班子建设中,农垦法院根据面临的现状,注意发现优秀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跨世纪的优秀青年干部,以达到上级法院及总局党委所确定的目标。自1995起,农垦中级法院和8个基层法院共调换院长6名,提拔任用40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副院长职务6名。各农垦法院都按照标准,选定了1至2倍于领导职数的后备干部,定期进行考查、培养,对其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后备干部尽快成长起来,走上领导岗位。
各法院注重本院领导班子和人民法庭领导班子的配备,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坚持“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选拔优秀领导干部来法院工作,并同时向党委推荐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干警进入领导班子。
在抓领导班子建设中,农垦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注重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1999年,农垦两级法院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在不断巩固“三讲”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垦法院系统班子建设,从2000年开始,两级法院参加了总局、分局直属单位班子评比活动。在2000年度首次评比过程中,农垦中级法院党组就被评为一类班子,8个基层院党组有5个被评为一类班子、3个被评为二类班子;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2001年年底,农垦中级法院党组被评为一类班子,8个基层法院中有7个被评为一类班子、1个被评为二类班子,为法院系统的全面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到2001年末为止,中院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2000年前的50.2岁降到48.3岁。8个基层农垦法院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由2000前的51.9岁降到45.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