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想政治建设
第二节 思想政治建设
为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适应跨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农垦法院系统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大思想教育工作力度。1996年,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开展了整顿法院队伍思想不纯、作风不纯、成份不纯的“三不纯”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重点解决了干警中存在的人生观扭曲,不讲政治、不讲理想,服务意识不强,以案谋私,以权谋私,不适应法院工作等问题。
1997年,为提高人民法官政治思想素质,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明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农垦法院系统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按照省法院要求,各农垦法院成立了职业道德教育领导小组,结合农垦法院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体干警增强了职业道德意识,政治思想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
1998年,农垦法院系统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教育整顿工作一项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干警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步骤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周安排两次学习时间,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和检查,对外出办案的干警定期分批组织补课,使受教育面达到100%。由于农垦法院此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的关注,红兴隆农垦法院代表农垦法院系统接受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教育整顿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检查组对农垦法院系统的教育整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为此,红兴隆农垦法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教育整顿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自1999年底起,根据总局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农垦法院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内容的三讲教育活动。农垦两级法院党组按照总局党委和分局党委的要求,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当地党委组织的“三讲”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2000年5月,为了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农垦两级法院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开展了“三讲”教育回头看工作;与此同时,农垦两级法院开展了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深刻反思“三讲”教育的历史意义,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大意义、思想内涵,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使其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开展“三讲”和“三个代表”的学习活动中,农垦两级法院还结合《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规划,从树立服务意识,让党和人民满意;树立形象意识,提高法院执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树立改革意识,建立高效、严密的审判管理机制;树立“铁案”意识,确保司法公正落到实处的“四个树立”入手,为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00年9月,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法院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法院干警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的指示精神,农垦两级法院在历时两个月的时间里在干警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纪检监察通报,收看影片《生死抉择》和黑龙江省农业频道关于总局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演讲会”的电视实况转播,时刻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农垦法院办案承诺制度》。使广大干警在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
2001年初,农垦两级法院在干警中广泛开展了“院训”、“院风”教育。要求干警牢牢记住“以民为本、服从大局;公正司法、高效服务;刚直不阿、清正廉明”的院训,以实现“团结、守纪,勤俭、务实,自强、创新,奉献、争先”的良好院风。通过开展“院训”、“院风”教育,推动了垦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
2001年3月,按照最高院“一教育、三整顿”总体部署和省法院具体要求,农垦两级法院全面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活动。4月,农垦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提出“六个围绕”,着重查处8类案件的具体要求,开展了以解决违法办案为重点的教育整顿活动。为了搞好此项工作,农垦法院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中院领导和各农垦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部分法庭庭长以及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了动员大会。对教育整顿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推倒重来,对个别因事缺课的干警进行补课,各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回头看,两级法院干警受教育面达到100%。在重点查处“八类案件”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边查边改,从领导班子查根源,从干警素质查基础,从审判纪律上查作风,找准切入点,解决当事人长期缠诉、上访问题,主动向当地党委征求意见,并对存在案件质量的案件主审人进行严肃处理。红兴隆农垦法院代表农垦法院接受省法院检查,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省法院副院长慕黎强在全省教育整顿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红兴隆农垦法院教育整顿工作认真负责,对有问题的案件做到每件都有问题的来源材料、检查核实材料、性质认定材料、自我检查材料、处理意见材料和通报材料。
按照总局党委、政法委的要求,1995年农垦法院全面开展了“学东莱,打基础”活动,将“争先创优”贯穿于活动始终,全方位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农垦中院制定印发了《农垦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方案》,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争当优秀领导干部、优秀审判员、优秀干警、优秀书记员的“一先四优”活动。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的范围、条件以及具体要求、奖励办法。此外,各农垦法院还相继实施了“窗口”工程,开展争创“窗口”单位竞赛活动。在“学创”活动中,各法院将工作重点放到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庭、人民满意好法官上。从严要求,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增强了服务意识,改变了工作作风,农垦法院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此项活动促进了农垦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农垦两级法院全部进入地(市)级文明单位行列,其中6个法院为标兵单位,有3个基层法院被省法院授予文明(先进)法院,12个人民法庭及中院所属的14个庭、室分别被省法院授予文明(先进)法庭和文明(先进)庭、室。基层法院20名正副院长有6名被评为垦区政法系统优秀领导干部,有3名被评为垦区法院系统优秀领导干部,占领导干部总数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