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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党群工作

第六节 党群工作



  一、党总支、党支部
  随着法院的组建,农垦两级法院机关党支部于建院初就相继成立,党支部的工作隶属总局机关党委和各管局机关党委,各人民法庭党员干警参加派驻在农场(厂)党组织生活。
  1998年5月,随着党建工作的加强和改进,经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在中院设立党总支委员会,内设3个党支部;2001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在红兴隆农垦法院机关设立党总支委员会,内设4个党支部。农垦两级法院机关有党总支委员会2个,党支部14个,截止到2001年底农垦两级法院共有党员435名,占机关干警人数的66.4%。
  20年来,农垦两级法院党总支和党支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出色地完成党章和《条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以服从和服务于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主业,全面开展工作。在农垦两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法院党组开展工作,将建立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法院队伍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素质的提高,使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的组织活动经常化、多样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为农垦法院系统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起到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
  农垦两级法院的党总支和党支部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坚持党总支、党支部正常工作与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法院党组中心工作相结合、注重坚持党总支、党支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与法律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注重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组织活动相结合。围绕法院党组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整党整风教育活动、转变职能服务基层教育活动,勤政、廉政建设活动,三讲教育活动,“北大荒精神”教育活动,“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活动;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好法官、树行业新风活动;开展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扶贫帮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仅扶贫捐助一项就达20余万元。
  20年间,农垦两级法院党总支和党支部及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党组织共发展党员237名,使党的组织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党员有300余人次被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称号。中院党总支多次被总局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北安农垦法院、红兴隆农垦法院、绥化农垦法院等院机关党支部连续多年被管局(分局)授予先进党支部。
  二、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农垦分会、女法官协会农垦分会
  1994年5月,中国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在北京宣告成立。法官协会是由广大法官组成的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各级法院法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推动法官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的提高,维护司法公正,发挥并宣传法官的作用,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组织法律服务活动,促进同国内外法官的学术交流和业务合作,为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1995年8月30日,黑龙江省法官协会、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成立,中院院长张广显被选为省法官协会常务理事,民庭副庭长张庆华被选为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
  按照省“两法官协会”的要求,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法官协会联络站于1996年8月成立。成立初期,主要抓了机构建设工作,在8个基层法院设联络组,同时积极做好在职法官申请加入“两法官协会”的工作。农垦两级法院第一批法官协会会员249人,女法官协会会员57人。1999年8月25日,农垦法院新增加法官协会会员27人,女法官协会会员21人。1999年11月10日,农垦法院新增加法官协会会员28人,女法官协会会员18人。
  1998年3月22日,省法官协会增补中院院长王国栋为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同年9月28日,省女法官协会增补中院业大分部副主任董煊同志为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
  多年来,农垦中级法院法官协会联络站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研讨工作。成立以来,联络站积极组织法官协会会员参加“省两法官协会”举办的论文研讨活动,对审判实践和法院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经中院法官协会联络站积极组织和推荐选送,先后有25名会员撰写的论文在省级以上部门和单位组织的论文研讨会上获奖。1998年9月27日,省女法官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全体理事会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理论研讨会,农垦中院董煊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1998年12月14日,省社科联举办《依法治省和发展龙江经济理论对策》研讨会,牡丹江农垦法院韩瑞业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1999年11月10日,“省两法官协会”举办《在审判方式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讨会,牡丹江农垦法院王国祥撰写的论文获一等奖;宝泉岭农垦法院董信民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九三农垦法院柳国忠撰写的论文,中院田孟伟、亓侠合写的论文,红兴隆农垦法院董杰和张英杰合写的论文获优秀奖。1999年11月22日,“省两法官协会”会同省社科联、省检察学会、省刑侦学会、省监狱学会、省律师协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严肃执法与司法公正》理论研讨会,红兴隆农垦法院杨再利、吴兴忠合写的论文获—等奖;宝泉岭农垦法院侯若海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牡丹江农垦法院王晓东,宝泉岭农垦法院高丙义,建三江农垦法院李云山,九三农垦法院曹英杰、孙玉杰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宝泉岭农垦法院陈嘉道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2001年7月,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举办《审判体制、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宝泉岭农垦法院陈嘉道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通过研讨活动,使一大批法官协会会员法学理论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对法院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弘扬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塑造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农垦法官协会联络站先后组织法官会员开展了“学谭彦、树形象”活动,学习齐齐哈尔农垦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曹经元、学习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刘玉秀事迹活动,学“北大荒好女儿”左静事迹等活动。1997年3月8日,省女法官协会在哈尔滨举办优秀女法官事迹报告会,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刘玉秀同志作为报告团六成员之一作了事迹报告。2000年1月26日,按照“省法官协会”统一部署,农垦中级法院法官协会联络站经过层层推荐、选拔,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富牧人民法庭庭长刘萍、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刘玉秀光荣的被选入“龙江十佳女法官”30名候选人事迹演讲团。2000年3月1日,为隆重纪念新千年第一个“三·八妇女节”,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在哈尔滨和平会堂召开优秀女法官事迹报告及座谈会。会上,全省“十杰女法官”代表中4人做了先进事迹报告,刘玉秀因病重住院未能参加事迹报告会,由省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农垦中院机关党总支副书记董煊代其作了先进事迹报告。2000年3月2日,省法院隆重召开庆功表彰大会,为“黑龙江省十杰女法官”庆功,并颁发奖杯和证书。省法院、省妇联授予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刘玉秀同志为“黑龙江省十杰女法官”、“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富牧人民法庭庭长刘萍获提名奖。2001年3月8日,农垦两级法院女法官会员以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纪念国际“三·八”妇女节,省两法官协会通讯都报道了农垦女法官“三·八”活动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对外联络、交流活动。1999年5月—9月,按照省法官协会统一部署,农垦法官协会联络站经过多方工作,促成农垦两级法院10名高级法官分两期赴欧洲八个国家进行司法考察。2001年5月,查哈阳人民法庭庭长刘萍参加了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主办的赴海南省学习考察活动。7年中,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农垦分会、女法官协会农垦分会在与省内外法院沟通、联系方面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上述学习、交流、考察活动,开阔了农垦法院法官会员的视野,了解了外省、外国一些司法动态和作法,加强了联系,增进了农垦法院、法官与国内法院、法官的了解、友谊,促进了工作。
  2001年1月13日,黑龙江省两法官协会在哈尔滨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农垦中院院长王国栋、政治处主任谢长宁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王国栋当选为常务理事;中院党总支副书记董煊、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富牧人民法庭庭长刘萍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董煊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
  2001年2月22日,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农垦分会、女法官协会农垦分会经批准成立。法官协会农垦分会会长:王国栋;副会长;谢长宁,常务理事:李连有、王庆恩、李旭东、李万凤、李本、朱长文、董松江。女法官协会农垦分会会长:董煊;副会长:刘萍;常务理事:高永玲、薛同梅、刘丹、于桂华、关爽、杨金枝、包玉玲、卢春玲。
  黑龙江省法官协会农垦分会、黑龙江省女法官协会农垦分会的成立,标志着农垦两法官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规范,法协工作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