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朝着司法公正的目标阔步迈进
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朝着司法公正的目标阔步迈进
锐意改革积极进取
朝着司法公正的目标阔步迈进
——王国栋院长在农垦法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0年2月22日)同志们:
这次农垦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农垦法院的工作,研究部署2000年农垦法院的工作重点和突破方向,积极推进农垦法院的各项改革,确保实现司法公正。下面,我代表中院党组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1999年工作简要回顾
1999年,农垦两级法院在总局及各分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中院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三项活动”,认真落实和推进“一、二、五”总体思路,全面实施“1116工程”,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判工作全面发展。1999年,农垦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52件,审结14455件,受案数与结案数分别比去年的12366件和12042件提高了21.7%和20.04%,收结案件数量是农垦法院成立以来最多的一年。刑事、民事、经济及行政案件综合结案率为98.6%,超过了年初确定的综合结案率98%的工作目标。为确保司法公正,今年以来,农垦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活动,根据中院制定的《关于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农垦法院结合自身的实际,围绕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的基本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重点加以解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超时限违期间的现象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全年案件的更审改判率为0.9%,实现了中院确定的案件更审改判率不超过全部案件的1%的工作目标,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案件质量检查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案件占98.3%,在全部检查的案件中没有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农垦两级法院以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为指针,积极开展“执行年”活动。一年来,农垦两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35件,执结2993件,执行案件终结率达87.13%,实现了省法院要求的工作目标,执行案件总标的额达23332.9万元,占受案标的额的59.7%。并对长期未执结的119起重大疑难案件,中院统一组织进行了执行会战。通过近一个月的集中会战,共执结104件,占此类案件的87.4%,执结标的额1163万元,占此类案件标的额的83%,初步扭转了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为扩大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农垦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了“执行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干警400余人次,宣传车80余台次,在垦区各级电视台、广播站及报纸上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通过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内外部执行环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执行效果。
(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院党组都把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纳入重要日程,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常抓不懈,干警的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在思想上筑起了抵制司法腐败的防线。
为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务农垦法院积极开展了岗位培训工作。中院集中举办了两期法庭干警岗位培训班,重点就民法、民诉法、法律文书制作、法官职业道德等进行了专门培训,使法庭干警全部轮训一次,经考试大多数法庭干警获得了上岗合格证。中院还组织了23人参加了省法院和最高院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对64名司法警察进行了集中培训。各农垦法院也采取各种形式,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岗位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与此同时,针对农垦法院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各农垦法院积极开展了以考促学的活动。全年对所有干警进行了二次业务知识考试,中院在农垦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执行程序法竞赛活动,各农垦法院也采取法律知识竞赛、应知应会月考等形式,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业务练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动学习,自觉提高已形成氛围,为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改革工作稳中有进。根据中院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农垦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全面开展法院的各项改革工作。特别是在农垦法院院长座谈会以后,各农垦法院的认识更加明确,行动有所加快。一是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在还权于合议庭上有了较大的突破。有的已经实行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通过还权于合议庭,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有效地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为防止“一放就乱”的现象发生,防止和杜绝滋生司法腐败,各农垦法院认真研究和探讨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中院制定了《关于诉中监督的有关规定》,由立案庭对各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同时,通过执法大检查、法律文书评查、案件质量检查以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多种形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超审限和违期间的案件得到有效控制,裁判不公的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法庭改革初见端倪。针对农垦法院所辖法庭多、分布广的实际,按照规范化、规模化的总体要求,各农垦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的改革,有的已经进行“中心法庭”的试点工作,多数法院也在积极的筹划当中,使人民法庭的进一步改革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五)、争创活动效果明显。为了配合“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的开展,99年,由总局党委政法委、宣传部、农垦中院、《农垦日报》社、农垦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了“十佳法庭”和“十佳法官”(简称“双十佳”)的评选活动。根据活动的安排,目前,已进入初选阶段,“双十佳”的候选名单已经确定。此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观,人民法庭的基础建设也有了极大的改善。为了真正实现让人民满意,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99年,农垦法院系统还组织开展了信访工作评比竞赛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与此相适应,各院普遍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程度亦有所提高。在争创活动中,各农垦法院还积极开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争创行风先进单位活动。通过专项服务、建立法企共建单位、回访企业、完善服务措施、广发司法建议等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共为企业清回外欠款610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807万元,受到了有关党政机关和企业的好评。牡丹江分局党委、8510农场党委、迎春机械厂党委还专门向中院赠送了锦旗,感谢法院为企业的发展所提供的有效法律服务。
(六)、行政管理全面提高。在完成中心工作的同时,行政、调研、法制宣传等项工作也取得了全面进展。经总局档案部门的验收,有三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级标兵。督办、催办制度运转有序,诉讼费管理、司法技术鉴定亦有章可循,法院的各项管理步入规范化的健康轨道。为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中院先后召开了行政、民事、刑事审判业务研讨会,全年两级法院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356篇,其中国家级采用27篇,地市级采用83篇;所编撰的信息被省法院采用7条,中院及地市级党政机关采用80条;全年共有535件法制宣传作品被地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采用34篇,省级采用205篇,地市级采用296篇;撰写司法统计分析113篇;完成经验总结119篇,其中有28篇被推广采用;共发出司法建议434份,被有关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采用238份。
一年来,通过农垦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农垦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院的各项改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虽然我们对改革的必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但在具体工作中力度还不大,动作还不快,甚至存在观望的态度,尤其是还没有形成一套真正成型的改革经验;二是案件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质量不高,特别是存在的一般性和经常性的质量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极个别案件还存在着超审限的现象;三是工作指导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案件多、任务重,中院缺乏对基层院的具体指导,基层院缺少对法庭的经常性指导,以至于造成各自为战,影响了整体效果。这也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一直得不到解决的重要原因;四是严肃执法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业务不通、形象不佳、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执法不廉的现象在少数干警中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法院的整体形象。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高度重视。
二、2000年的工作重点
新世纪的大门缓缓打开。伴随着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的喜庆气氛,面临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又有新的任务在前头。我国即将入关、国企改革攻坚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对我们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法院五年改革目标的确定使人们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世纪之交的一年中,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政治工作和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一二五总体思路”和“1116工程”,抓住机遇,锐意改革,突出重点,攻克难关,以司法公正的实际行动为经济建设再做新贡献。
按照省法院围绕六个问题搞突破的总体要求,结合垦区法院实际,2000年我们要抓住服务大局、公正司法、队伍建设、内部改革、监督指导五个重点,在解决其中制约工作开展的难点和关键问题上狠下功夫,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一)、抓服务大局,在让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上狠下功夫
1、为大局服务,即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是全部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正确意识,正确认识为大局服务与为辖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关系,既不能脱离辖区的经济建设空谈为大局服务,走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老路,也不能打着服务的旗号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以损害国家法治统一的代价保护某些非法制益;正确认识为经济建设服务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既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把为人民服务排斥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之外,更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以为强调为企业服务就必须要损害公民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我们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一心一意为当事人服务之中去,真心实意、满腔热忱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当事人明理服法。
2、结合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切实搞好以各项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服务工作。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垦区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重特大和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国家和国企利益的犯罪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要积极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促进国企改革攻坚的顺利进行;要认真调处人民内部的争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特别慎稳地审理好因土地承包引发的案件,正确区分侵权、违约并存与侵权、违约行为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的不同客观事实,既要依法维护企业利益,又要切实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承包土地的积极性,促进垦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质量效益农业的发展。
3、继续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于上半年集中力量打好清理执行积案的会战,真正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要抓住执行重点,对严重影响国企改革、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应积极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方法执结;要在攻克“执行难”的同时,切实解决好“执行乱”的问题,坚决扼制执行上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要在上级法院的统一指挥下,搞好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
4、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渠道,结合各项审判业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深入企业、面向社会,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结合办案,为企业及其管理机关及时提出科学的司法建议。
5、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大力加强调研工作。要围绕如何依法发挥服务职能搞调研,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楚为辖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与抵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关系,坚持公正司法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关系,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的关系等;要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问题搞调研,切实解决好不同种类、不同审级案件的科学办理方法和有效运作途径问题,“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准确无误地质证、认证即如何在庭审中正确使用证据问题,土地承包纠纷中违约、侵权和经营管理行为的区别问题等;要围绕法院改革搞调研,认真探讨审判方式、机构设置、审判管理、人事制度等项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各级领导同志要带头搞调研,在普及的基础上拿出几篇精品来,用以指导我们的工作。
(二)、抓公正司法,在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上狠下功夫
6、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和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是衡量服务质量的根本标准,也是党的基本要求、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和国家法制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司法公正,把能否做到司法公正同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死存亡联系起来,同中华民族的兴衰成败联系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自觉维护司法公正。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司法公正的科学内涵,既要做到实体公正,又要做到程序公正、执行公正和对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公正;既要坚持法律标准,又不能忽视政治的和社会的标准,真正在实体、程序、态度的结合和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上实现司法公正。
7、实体裁判公正,当然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事实认定准确包括事实清楚和事实不清两种情况(当然也存在部分事实清楚,部分事实不清的情况),事实清楚和事实不清都应当且能够作出公正裁判,关键是你所认定的事实清与不清,是否是靠经过充分质证、认证后的全部证据按照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原则科学确定的。这里既有政治素质的影响,又有业务素质的原因。把此事实认定成彼事实,或把事实不清认定成事实清楚,都不可能做出公正裁判。法律适用正确是法律规定与法官自由裁量的结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正确与否,集中体现在法律效果和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这也是由法官的内在素质决定的。因此,内强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
8、程序公正不但是实体公正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司法公正的直接体现。我们要充分认识程序公正以确保司法公正的极端重要性,在当事人因程序不公正而不断上访的“喊冤”声中猛醒过来,以比重实体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心态严肃对待主要是约束法官自身的程序问题,从立案、事项告知、证据和财产保全到开庭、证据使用、法律文书制作、强制措施采取以及期间、送达、审限等诉讼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都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一丝不苟地严格依法办事,不可有丝毫的马虎、草率或偏颇。今年,我们仍要把严格执行程序法当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坚决根除程序上的违法行为。
9、在司法公正的政治、社会标准上,还有一个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问题,其中就包含着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或叫司法形象问题。我们要把形象公正作为司法公正的一方面引起高度重视,万万不可轻而视之、漠然处之。我们要经常进行“假如我是当事人”的换位思考,真正理解他们的心情和难处,自觉改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冷横硬冲和推诿、搪塞等旧衙门作风和偏亲向友、亲官疏民等不公正面孔,一视同仁、热情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要按照大信访格局的规定,本着有访必答,有信必复和“四心”、“六个一样”的原则,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真正使信访者有理及时得到保护,无理心悦诚服息诉。
(三)、抓队伍建设,在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上狠下功夫
10、法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司法能否公正和服务质量优劣。大量事实证明,我们有相当一部分法官,其素质很不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法院各级领导同志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切实把队伍建设当作头等大事认真抓实抓好,为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官队伍而不懈努力。
1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加强世界观改造;要坚持经常地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职业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自觉与“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两保”(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绝裂,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培养典型,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要坚决克服重业务培训轻政治工作的倾向,除党组织党支部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外,主管院长、庭长要真正把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长抓不懈,坚决纠正只管事不管人的错误做法。
12、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审判水平。要结合工作岗位,经常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法律,真正弄懂弄通法理,再也不能昏昏然办案;要抓住审判业务上的弱点、难点和多发问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重点解决好“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质证、认证中如何正确使用证据”、“如何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和法官必要查证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土地承包中发生的纠纷”和“如何正确审理行政案件”等专题;要采取庭审观摩讲评、疑难案例研讨、法律文书展评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13、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既是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者,又是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对待。没有一个团结统一、自律自强、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就不可能带出一支政治、业务双过硬的法官队伍。要利用“三讲”教育的契机,深刻剖析班子和成员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好大局意识不强、模范作用不佳、不讲奉献搞特权、不讲是非搞个人小圈子、搞无原则纠纷闹不团结、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等问题,切实把班子自身建设成党放心、群众满意、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
(四)、抓内部改革,在建立严密、有效的审判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
14、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把今年确定为“改革年”,《五年改革纲要》为法院改革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用改革的精神抓好改革,用改革统揽全面工作,切实解决好审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大老难和深层次问题。
15、继续深入地搞好以“一公开、三强化”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在解决好“形为公开审理,实为暗箱操作”和“质证不充分,认证不准确”的老问题的基础上,实行举证时限制度和庭前交换证据制度;要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和做好证据登记,严防证据灭失和丢失;要特别注意解决“先入为主”的问题,绝不能围绕主观认定的某一事实去引导当事人举证或自行查证。
16、稳步启动审判组织形式改革。要结合垦区法院实际,果断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要达到省法院的要求;要试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和书记员单独系列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环节的工作统筹安排和督导;要认真落实省委(2000)3号文件精神,各院于年内全部成立执行局,局长应配备院级干部,有条件的法院可在执行局内分设执行一庭和二庭,分管内部执行和委托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17、搞好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改革。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内部过渡的原则,采取在法庭建设已达标的较大农场设中心法庭、在临近小场设办案组的办法积极推进,原法庭人员、办公设施和经费来源保持现状,局直法庭要全部撤销或变更管辖范围。
18、继续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要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进入一律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严把入口;要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打破论资排辈,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积极向党委提出干部交流的建议,坚持轮岗制度;要大胆清理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人员,疏通出口。
19、搞好审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适应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书记员单独系列管理的需要,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审判管理的规章制度,使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管理严格,无懈可击,迅速走出审判管理行政化的误区。
(五)、抓监督指导,在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
20、大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充分发挥立案庭审判流程管理的职能作用,在保全和强制措施的采取、证据交换和公开审理、期间和审限等方面对相关合议庭或独任法官随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办案不违法或及时纠正违法;要认真审查申诉或再审申请,大胆依法裁定再审或提出再审建议。要充分发挥审监庭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审查生效裁判文书制度,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审理好再审案件,敢于和善于纠正错误裁判。要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级监督的职能作用,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院长和主管院长要发挥职责监督的作用,不能因为不亲自审批案件和亲自办案而放弃监督。要搞好执法大检查,执行好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制度,立案、审监、监察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21、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检察机关、诉讼参与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2、搞好对下业务指导。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基层法院对人民法庭、主管院长对分管业务庭、庭长对庭内干警要通过办案和工作检查,能动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指导,不但要指出问题,而且要辅导如何把案件办好。这也是提高干警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
23、严格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违法办案的查处力度,不仅要对实体裁判违法进行查处,而且要对严重程序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结严重超审限、采取或解除(不采取)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采取强制措施或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因不负责任造成重要诉讼证据灭失、损毁或丢失而可能导致裁判错误的案件等,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办案问题,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按要求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不得拖着不办,更不得以种种不能令人信服的理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无原则的袒护、姑息,违者要认真查处。
同志们,千年伊始,任重道远。我们要发扬北大荒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农垦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以司法公正的实际行动,为国家法治建设和垦区经济振兴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