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大事记
1982年
9月20 日总局筹建政法机关领导小组会议在佳木斯市总局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清海主持。出席会议的领导成员:杨清海、赵文仲、张振声、高贵珠、杨碧岐、刘念策。会议就政法机关的干部选调、培训、编制、经费、基础建设、办公地点等项内容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农垦法院筹建工作由张振声主持。
9月28日 根据法院组织法第二条设置法院的规定,1982年2月8日经国家司法部司法专字第24号文件批准,黑龙江省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省农垦区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决定:设立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和宝泉岭农垦法院、红兴隆农垦法院、建三江农垦法院、牡丹江农垦法院、九三农垦法院、绥化农垦法院、嫩江农垦法院、北安农垦法院8个基层农垦法院。
10月6日 经国家司法部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正式行文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和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牡丹江、九三、北安、绥化、嫩江8个基层农垦法院。于是,审级隶属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级独具特色的国家审判机关在垦区诞生。
同日经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和绥化农场管理局党委批准,开始组建建三江农垦法院和绥化农垦法院。
10月11日 经红兴隆管理局党委批准,开始组建红兴隆农垦法院。
10月25日 经嫩江管理局党委批准,开始组建嫩江农垦法院。
同月 经宝泉岭管理局、牡丹江管理局和九三管理局党委批准,开始组建宝泉岭农垦法院、牡丹江农垦法院和九三农垦法院。
11月19日 经总局党委讨论,省委同意,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委员会下发农总党干字[1982]211号文件,任命孔繁林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副院长。
农总党干字[1982]213号文件任命洪龙久为嫩江农垦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