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86年

1986年



  1月20日 中院部署了1986年农垦两级法院工作任务: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各项审判工作要立足于改革,紧紧地服务于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
  4月25日 为了迅速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农垦两级法院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中央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讲话。
  5月22日 中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扩大会议,认真总结了3年来的审判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6月13——17日 省法院副院长蒋九辅到红兴隆农垦法院检查“两庭建设”工作,并检查了双柳河、南横林子、清河、红旗岭、饶河等5个法庭的工作,对法院的“两庭”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6月24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垦区法院系统书记员业务素质,促进书记员在职学习,迎接全省、全国法院系统书记员业务竞赛,中院于6月24日举行了历时3天的书记员业务竞赛,8个基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书记员组成的代表队和中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共31人参加了这次业务竞赛。
  7月4日 为认真执行《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加强垦区法院系统的枪支管理工作和垦区法院干警服装的供应及管理工作,中院下发了《关于枪支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服装管理的暂行规定》。
  9月10日 中院用通知形式转发了红兴隆农垦法院《扎扎实实抓文明建设,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经验材料,要求其它各基层法院以红兴隆农垦法院的经验为榜样,要紧紧抓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这一环节,充分挖掘潜力,变被动为主动,推广典型经验,稳步地把农垦法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9月下旬 省法院副院长姚炳珠到建三江农垦法院视察工作。
  10月7日 中院在红兴隆管理局举办了以学习《民法通则》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决议》为内容的学习班,共223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