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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1995年



  2月20日 农垦中级法院以农中法[1995]5号正式行文向省法院请示成立农垦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赔偿委员会主任赵永江,副主任王国栋,委员吴昌、李廷章、韩忠江。
  2月 北安农垦法院被省法院授予“文明法院标兵”称号。
  5月9日 中院召开了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庭长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贯彻了全省第三次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识。为农垦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创一流,上档次、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5月下旬 中院召开了第五次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会期2天,基层法院主管院长、经济审判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共计33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王学初副院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省法院《关于为我省经济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整顿经济审判秩序的若干意见》,听取了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人所做的关于社会保险事业的专题报告,总结交流了审判工作经验。
  5月27日 省法院院长唐宪强一行在总局政法委副书记张景盛、中院院长张广显和建三江管理局局长孟吉昌的陪同下,到建三江农垦法院视察。
  5月29日 根据省法院《1995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中院下发了《关于1995年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的通知,各基层院按此通知进行了业务培训。
  7月17日 建三江农垦法院举行新办公大楼、审判庭落成典礼仪式。
  8月17—22日 省法院副院长、法庭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学初在中院长张广显的陪同下到建三江农垦法院、红兴隆农垦法院、宝泉岭农垦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视察了南横林子、洪河等9个法庭。
  9月 北安农垦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授予先进教学班称号;中院业大分部副主任董煊被授予业大教育贡献奖。
  10月5日 为落实会议精神,农垦中级法院在佳木斯召开了由基层法院院长和政工处主任参加的会议,总局党委领导到会讲了话。此次会议提高了对贯彻《法官法》的认识,研究制定了实施《法官法》的具体方案。
  10月14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景荣带队,有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张春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室主任陈俭民等9人组成的调查组,由省法院副院长王学初、总局副局长孙勇才、中院院长张广显等领导陪同,亲临建三江管理局对农垦检法机构体制和设置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还深入到洪河、二道河等人民法庭了解情况。
  10月30日 经省法院9月1日批准,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下设办公室,印章从1995年10月1日起启用。
  12月 根据黑龙江省法官协会黑法协[1995]4号文件规定,中院设立法官协会联络站,各基层法院设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