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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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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 虎林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实施,虎林地区八五〇、八五六、八五八、云山、庆丰5个人民法庭划归虎林县人民法院管辖;八五四、迎春2个人民法庭划归迎春林区基层法院管辖。
  2月19日—20日 农垦法院系统贯彻全省十七次法院工作会议暨农垦法院工作会议在佳木斯市召开。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科、室负责人,各农垦法院院长及各业务庭庭长参加了会议。基于省委提出的还司法、行政权于地方,还经营管理权于企业的整体改革思路,还司法行政权的试点已在虎林拉开帷幕,6个农场的司法行政权已被虎林县接管。这一举措对所涉及的6个农场法庭干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解决队伍的稳定问题,张广显院长在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尽职责”的要求。
  4月1日  根据省法院指示,垦区开展了“严打”斗争。在此期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7件142人,其中故意杀人6件6人,故意伤害或致人死亡案件9件9人,强奸8件8人,盗窃45件62人,抢劫6件8人,非法买卖枪支1件1人,其它32件47人。审结84件113人,审结率为78.5%,平均审限为16天,重刑面为48.9%,比去年同期重刑面上升9.29%。召开大型宣判大会9次,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同时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扩大了“严打”效果。
  4月26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省法院、总局党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中院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队伍“三不纯”的整顿,农垦中级法院并下发了整顿方案。通过整顿,全区各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错案追究制度及组织,实行了《办案监督卡》制度,严格执行《三个禁令》、《两个八不准》、《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则》。通过整顿,两级法院最后确认有10人不适应法院工作,有2人不适合法院工作,建议各级党委进行了调离或调整,使垦区法院队伍“三不纯”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广大干警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5月初 省法院王学初副院长率行政审判工作组到农垦中级法院检查指导工作。通过听汇报和检查卷宗,工作组对农垦法院系统行政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农垦法院在政企不分、机构不理顺的情况下,及时审理了法律法规规定及省政府授权委托的行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垦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行政审判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打开了行政审判工作的被动局面,行政案件的质量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在规范审理、改革审判方式等方面也取得了许多经验和成绩。
  5月6日 省法院结束了对垦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检查。此次共检查了24起案件,因质量高、效果好,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一是做到了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卷宗规范、材料齐全:二是在审理破产案件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注意总结经验;三是社会效果好,职工安定,有利于经济体制转换。
  5月15日 省法院副院长戴志强代表省委、省政府检查红兴隆管理局“严打”工作,查看了正在施工的法院综合办公楼现场,并检查了双柳河人民法庭工作。
  5月17日 中院在红兴隆机械厂俱乐部召开公判大会,2000余名群众参加了大会,葛兴华等6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9月2日 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达标升级活动中,经过全垦区法院档案人员及全体干警的努力,在获得全省法院系统一级单位基础上,又被最高人民法院通令嘉奖为全国法院系统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9月24日 垦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在红兴隆农垦法院新落成的办公楼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院张广显院长、王国栋副院长、部分业务庭庭长。红兴隆农垦法院所属人民法庭庭长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3年来垦区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情况,交流审判方式改革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垦区法院全面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王国栋副院长就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做了重要讲话。会后中院院长张广显就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改革、完善审判方式等有关问题接受了总局电视台的采访,并录制成录像带在全垦区120个台站播放。
  10月3日 红兴隆农垦法院宣告新谊糖厂破产,该厂拥有资产3.23亿元,是当时全国标的额最大的破产案件。
  10月7日 省法院执法执纪检查组来中院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省院工作组认为:垦区两级法院对这次大检查认识高、领导重视、严肃认真、案件质量高,对存在的问题查得透,整改措施落实得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10月28日—31日 农垦法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在红兴隆农垦法院召开,会议得到了总局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垦区检、法、司有关人员参加。中院副院长王国栋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按新刑诉法“控辩式”的要求审理案件,到会100余人进行了庭审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