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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1998年



  2月7日 省人大人事委员会任免处处长贾杰、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处处长李树恒一行6人,根据省人大对全省法院院长换届要求重新考核任命的决定,来到垦区对基层法院院长进行考核。考核组利用2天时间先后对垦区8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考核。农垦中级法院院长王国栋及6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评议。
  2月8日 为了加强垦区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垦区法院系统在2000年跨入总局文明单位先进系统行列。中院下发了《加强垦区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对全垦区法院文明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2月18日 中院以[1998)1号文件决定,在垦区法院系统开展向九三农垦法院尖山人民法庭庭长刘玉秀学习活动。
  3月2日 农垦两级法院院长向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做供职发言,直接接受省人大考核,并由省人大任命,改变了过去由省法院代省人大任命院长的做法。
  3月4日 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中院以农中法[1998]8号文件发出通知,决定开展庭审竞赛活动。
  3月7日—10日 农垦法院工作会议在佳木斯市八一宾馆举行,基层法院院长,庭、科、室负责人共计83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派干部处副处长张文兴参加了会议。中院王国栋院长在会议上做了题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作精神、团结奋进、全面开创农垦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提出鼓干劲、办实事、出实绩,努力开创农垦法院新局面,全面实现“14346325”目标。
  4月1日 根据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农垦法院队伍建设实际,中院下发了教育整顿方案,并用3个月时间,分5个阶段,在全垦区法院系统全面开展教育整顿工作。
  4月16日 为了加强中院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局机关党委下发文件批准成立农垦中级法院机关党总支委员会,下设3个支部。
  4月23日 中院抽调各农垦法院刑事、经济、执行等业务庭长8名,由中院4名业务庭长带队,组成4个检查组以各农垦法院1997—1998年第一季度审理的各类案件为检查对象进行执法大检查。
  5月9日 中院为了提高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举办了第一期档案员微机学习班,垦区8个基层法院及中院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了学习。省法院档案科科长、微机技术员、省档案局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授课。
  5月11日 中院在佳木斯市总局农垦工会培训中心召开垦区法院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整顿办主任、中院机关全体干警。会议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传达了省法院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5月20日 中院下文转发省法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下放调整对农林“两院”部分法职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李万凤为牡丹江农垦法院院长;
  刘富久为宝泉岭农垦法院院长;
  黄国义为北安农垦法院院长;
  高永苓为九三农垦法院院长;
  程远翔为嫩江农垦法院院长;
  李本为绥化农垦法院院长;
  李连友为红兴隆农垦法院院长;
  闫喜成为建三江农垦法院院长。
  5月30日 省法院副院长王学初一行8人对农垦中级法院和红兴隆农垦法院进行了执法大检查。抽查了农垦中级法院和红兴隆农垦法院审理的重点类案件,检查组认为:农垦两级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是好的,案件质量是高的,集中教育整顿效果明显。
  6月8日 省委八届二次常委会议纪要决定结束虎林市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牡丹江农垦法院对原划归市管辖的虎林6个法庭接收工作开始。
  6月23日 中院下发了《审判委员会议事制度》、《院长办公会制度》、《院务会议制度》、《全院干警会议制度》,上述制度的出台促进了中院机关的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7月10日 农垦中级法院机关开始对几年来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安排向省法院做专题报告。
  7月29日 中院在宝泉岭、绥化分别召开了农垦法院年中工作会议,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中院确定的“14346325”8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传达了省政法委书记唐宪强,省法院院长徐衍东、副院长王守业、戴志强,王学初的讲话精神。
  8月7日 中院在佳木斯市农垦总局工会培训中心召开了法院院长座谈会,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第五次人民法庭工作会、干部教育培训会、刑法,刑诉法座谈研讨会等会议精神,王国栋院长在会上做了题为《克服困难,同心同德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不懈努力》的工作报告。
  8月 松花江、嫩江突遭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农垦法院系统干警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中院王国栋院长亲率中院突击队员先后战斗在新华农场、江川农场松花江流域大堤上。此外,中院机关干警还捐款4,710元,衣、被178件资助受困群众。
  9月26日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市县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法院要求,农垦中级法院重新修定了农垦法院机关改革方案并正式上报总局、省法院,省编制委员会。
  10月7日 中院按省法院要求,举办了第一期法庭干警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班,农垦法院112名法庭干警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通过学习考试,有106名干警获得了培训合格资格证,有7名干警因成绩不及格尚待下次培训补考。
  10月12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黑垦干[1998]45号文件任命胡长春为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
  10月12日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中院先后通过组织学习班、庭审观摩、检查办案质量,大力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并向省法院报告了工作,省院对农垦法院此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表扬。
  11月3日 省法院新任院长徐衍东率工作组来农垦中级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徐衍东在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大会上对农垦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提出了希望,会后与全院干警合影留念。
  11月16日 中院行文表彰了庭审竞赛活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授予骆红伟等4人为最佳审判长,刘玉秀等4人为最佳审判员;关爽等4人为最佳书记员。同时评出了刑事、民事团体一、二、三等奖。
  11月18日 中院机关干警林敏、赵玉忠参加了总局机关举办的微机操作竞赛,分别获得个人第一名、第二名,并获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12月2日  总局机关党委对农垦中级法院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了验收,授予农垦中级法院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12月11日  第二期人民法庭干警培训班在佳木斯市农垦总局培训中心举行。共有116名干警参加了业务知识培训。
  12月14日 按照《法官法》规定,农垦两级法院开展首次法官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工作在1999年2月28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