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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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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垦法院志》是根据国家《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农垦法院建院20年的实际,由中院党组决定编写的。2001年初着手进行准备工作,先后到省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取经,向总局史志办专家学习请教,并收集已出版的法院志、审判志3部加以借鉴。在此基础上,根据农垦法院实际,拟定编写大纲,设置志书篇目。从2001年1月开始广泛开展收集资料工作,在收集过程中,做到边收集、边整理,初步编写出大事记、先进名录等较为系统的需要入志资料。
  2002年3月,中院院党组决定成立22人组成的《农垦法院志》编纂委员会,由王国栋院长任主任,副院长胡长春、张文田、王军任副主任,聘请部分老领导、老专家任顾问。志书由王国栋院长兼主编,由宋德双、云天友、杨再利任副主编,郑建波、张义佳、高昆任编辑。根据编纂工作需要,按照篇目设置要求,落实各章内容,集中时间,编写出近百万字的入志资料,经过编纂、增删,修改完成50多万字的初稿,再送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经反复调整,数易其稿后形成50万的送审稿,打印后分送编委会委员、顾问及专家审阅。2002年6月12日召开评审会,与会人员对志稿进行认真地评审,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编辑人员充分采纳各方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篇目设置、史料安排、文体作了进一步调整修改,最后形成40万字的送印稿,报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于2002年9月付梓出版。
  《农垦法院志》在编纂过程中,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热忱关怀。省法院、总局史志办的专家多方给予指导和帮助;各基层法院及中院机关各庭室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曾在农垦法院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也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和亲切的关怀。有赖于直接或间接参与其事的同仁精诚合作,据实编修,秉笔直书,字里行间倾注着垦区法院每一名干警的心血。值此志书出版之际,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农垦法院志》编纂期间,王兵、邱述刚、刘卫中、李波、何庆安、林竹亭、刘红丽、魏冬灵、郭恩利、刘英、于文彦、林敏、张喜军、董力源、潘秀丽、孙丽娟、刘振宇等同志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并参与了文字审校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对此我们一并表示感谢!
  第一次进行修志工作,虽尽全力,但因缺乏经验,水平有限,加之时间较短,疏漏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并望后继者修之、补之。
                             《农垦法院志》编纂委员会
                                   200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