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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1983年


3月 垦区全体检察干警赴哈尔滨总局党校参加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举办的农垦系统政法干部培训班。
  4月22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召开垦区检察机关第一次工作会议。
  6月 分院机关干警到合江地区检察分院和佳木斯市检察院实习,各农垦区院分别到各县院实习。
  7月3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召开各基层院负责人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院召开的刑事检察和监所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7月19日 省院的黑检人(1983)25号文件任命各农垦区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及检察员。
  7月23日 正式启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及各垦区人民检察院公章。
  7月 省院农垦森林检察处吕文起处长来垦区检查验收组建情况,经检查验收合格,省院批准于8月1日正式办案。
  8月1日 全国严打开始,农垦区检察分院及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办理案件。
  9月11日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刘念策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检察长。
  11月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提名赵维希为农垦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1984 年4月,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赵维希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副检察长。
  11月 农垦区检察分院组成监所检察人员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管理局的三个看守所、四个拘留所、一个劳改点、一个劳教点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