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
1984年
4月 垦区检察系统统一穿着检察装。
8月8日 牛继春奸淫幼女一案,经宝泉岭农垦法院审理,以(1984)刑字第50号刑事判决书做出定罪免处的判决。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依法提出抗诉。农垦分院起诉科经审查认为抗诉有理。分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支持抗诉。农垦中级法院审理后改判牛继春犯奸淫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此案为垦区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抗诉案件。
8月 严打期间垦区检察机关配合公、法机关共办理批捕1785人,其中批准逮捕1520人。受理起诉1551人,起诉案犯1296人。
10月24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下发《关于加强经济、法纪检察、保卫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紧急通知》。
11月30日 九三农垦区检察院侦破了九三糖厂原料科付款室负责人李业军重大贪污案。李在1983、1984年利用工作之便,伪造票据,以代别人取款为名作案78次贪污63959.91元。起诉后法院判处该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为垦区检察机关侦破的第一起重大贪污案。
12月农垦区检察分院起诉科编写《垦区刑事疑难案例选编》下发各基层院,指导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