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1986年
1月5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向省人民检察院上报《关于农垦区检察机关自办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报告》。
1月15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下发《关于改进分院机关作风问题的通知》。
2月5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抓好案卷建设的通知》。
4月 总局党委提名赵天勇为副检察长,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赵天勇为农垦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6月 农垦区检察分院被总局党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7月10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决定在垦区检察系统开展“最佳公诉人”评选活动。
8月11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发出《关于认真纠正垦区检察系统不正之风的通知》。
9月21日 八五三农场清河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发生董宪军特大杀人案。董先后杀死看守警4人,随后携冲锋枪、手枪各一支逃跑。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方率干警王兆华、赵明等参与案件的侦破与追捕。23日14时围捕圈缩小至四分场六队公路北侧,董宪军负隅顽抗,被当场击毙。在这次追捕中,赵明受总局嘉奖一次。
11月12—15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在建三江勤得利农场召开垦区检察机关经济检察科科长座谈会。刘念策检察长到会作重要讲话。
11月 农垦区检察分院在总结北安农垦区检察院实行目标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垦区检察系统推进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