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1995年
2月26日 垦区检察学会成立。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兼省检察学会秘书长杜凯丰到会讲了话。
2月 1995年为垦区检察系统“文明创建年”,分院继续保持了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全垦区有4个院被评为文明院标兵,63个检察室被评为文明检察室,14个检察室为文明检察室标兵,46个业务科室被评为机关文明科室,112名干警被评为文明干警。
3月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来总局视察工作。对垦区检察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分院赵天勇副检察长汇报了垦区检察工作情况。
3月14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下发《关于在垦区检察系统开展争创“十佳干警”活动的通知》。
3月30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刘念策退职休养。总局党委以黑垦农[1995]10号文件任命副检察长赵天勇为党组书记,主持农垦区分院工作。
4月5日农垦检察分院制订下发《农垦区检察机关“学东莱、打基础”争创“双先双优”活动三年规划》。
4月 新任省委书记岳歧峰提出:“要彻底改革农垦体制”。先在虎林试点,将垦区政法机构全部划归地方管理。引起检察体制及干警思想第二次动荡。
5月17日 农垦检察分院制订下发《农垦检察机关1995年自身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5月 赵天勇副检察长陪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万岭一行六人视察宝泉岭农垦区院及宝泉岭检察室。于万岭检察长同宝泉岭检察室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6月20日 嫩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一起致使绿色草原牧场损失7.9万元的民事案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于1995年12月9日以黑检农民字(1995)1号抗诉书向农垦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此案是垦区第一起民行抗诉案件。
8月 分院党组决定在垦区开展查处经济犯罪大要案的“百日攻坚战役”。在这场突击战中,全区共立案查处经济罪案55件,其中大要案30件,共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8月 分院王学林被评为全省干训优秀教师第一名,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教师称号,颁发奖章一枚,奖金1000元。
10月3日 黑龙江省农垦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国务院专家津贴享受者赵景云因涉嫌流氓、贪污、受贿,被红兴隆农垦检察院批准逮捕。1997年1月27日红兴隆农垦法院以流氓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赵景云有期徒刑10年。
1O月 分院研究室撰写的《当前垦区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参加省院检察机关农村地区经济犯罪研讨会研讨。
1O月 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组成考察组来垦区考察政法体制问题。最高法院副院长王景荣为组长,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张春生任副组长。赵天勇副检察长陪同去建三江垦区考察。
11月11日 省检察院张俊歧副检察长来垦区检察分院检查工作。总局党委书记申立国会见张俊歧副检察长。
12月 垦区检察系统1995年度在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2万元,挽回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12月 垦区检察机关实现传真连网,极大提高了垦区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
12月底 “虎林改革试点”启动,虎林县境内八五。等六个农场检察室划归虎林县管理。本年,大批检察干警调离垦区到南方各省。牡丹江农垦区院检察长孙国荣、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检察长董超群先后调离垦区。分院党组成员任延钧、安清林等六名老同志提前退休。垦区检察机关进入相对困难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