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
1997年
2月 分院党组提出“两抓两带三延伸”即抓班子带队伍,抓分院机关带基层院,文明创建工作向科室、检察室、干警及干警家庭延伸的文明创建工作思路。
5月26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党组决定在垦区检察机关开展创建“四好三达标”检察院活动,并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四好三达标”检察院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了基层院通讯、交通、办公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垦区检察机关基础建设出现了新局面。
5月 分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赵天勇、反贪局局长魏良柱带领办案组查处了牡丹江分局公安局政委史春林(分局副局级)贪污、受贿案。被告人史春林在1996年垦区政法体制动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5万元,徇私舞弊受贿人民币7.5万元。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6月 省委组成由省纪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审计厅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宝泉岭分局梧桐河农场场长李志春、办公室主任黄玉莲问题。农垦分院副检察长孙仰明、红兴隆农垦区副检察长佘翊、牡丹江农垦区院副检察长曹志勇参加了联合调查组,参与调查工作。
7月 为提高自侦案件的质量,农垦区检察分院在垦区分东西两片召开了各农垦区院检察长工作会议。会上分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赵天勇就保证案件数量的前提下如何提高案件质量问题提出了“三个千方百计:千方百计搜集证据、千方百计联接证据、千方百计固定证据”。反贪局长魏良柱在会上通报了反贪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当年查处大要案工作创历史最好水平,立案73件,其中大要案55件,占立案总数的75%,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
11月24日 黑龙江省委以黑组任字(1997)321号文件提名赵天勇为农垦区检察分院检察长。1998年4月1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赵天勇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检察长。
11月 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率先在垦区检察机关建成第一座新的办公楼。
12月12日 十五大中央候补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梁国庆副检察长,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焦喜贵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刘永忠等领导的陪同下,到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视察工作。北安农垦院卜海飞检察长向梁副检察长汇报工作。梁国庆副检察长和全体干警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