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2001年

2001年


1月 农垦区检察分院向省人民检察院呈报《关于二零零零年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月 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该院控申科长李维君被农垦区分院记三等功一次。
  3月1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制定下发了《预防职务犯罪,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3月12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组织由分院批捕科长朱佳波带队,北安、建三江、牡丹江等三个批捕工作方式改革试点院的批捕科长组成的考查组,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学习考察。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借鉴北京市院的经验,分院决定农垦区各院审查批捕工作全面实行新的工作方式。
  4月4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电视电话会议。
  4月15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闫华在黑龙江电视台农业频道上发表垦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电视讲话。
  4月18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召开垦区检察长工作会议。赵天勇检察长、孙仰明副检察长就垦区检察机关“严打”整治斗争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作了重要讲话。会上下发了《关于垦区检察机关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4月20日 农垦区分院下发(2001)10号文件《关于印发〈垦区检察系统科技强检(三年)规划〉的通知》。
  4月29日 根据省院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垦区检察机关组织实施“4.29”零点行动,对垦区范围内的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的集中搜捕行动。
  5月3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副检察长闫华率职务犯罪预防中心有关同志赴北安、九三、齐齐哈尔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对垦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调研。
  5月11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制定下发了《垦区检察机关“严打”整治斗争推进方案》,明确了“严打”斗争三个阶段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并根据各阶段的不同任务,制定了详细的推进步骤和推进措施。
  5月16日 总局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6月10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向总局政企分开改革领导小组上报《关于在农场内部政企分开改革中,驻场检察室的设置及布局问题的报告》,提出全垦区设置58个检察室,检察室干警职级配备、待遇,比照农场公安分局、法庭执行,其经费来源由总局划拨。6月13日,总局以黑垦局办文(2001)40号文件同意在全垦区设置57个检察室。经费改为由总局划拨。
  7月12—15日 省检察院办案安全专项检查组一行四人到农垦区检察分院检查工作。分院副检察长闫华陪同检查了红兴隆、建三江农垦区院。
  7月 农垦区检察分院反贪局侦破农垦土地局副局长于法庭(正处级)私分国有资产案。于在任绥化农垦土地局局长期间,于1998年9月、11月和1999年7月先后三次擅自将应拨给肇源农场、铁力农场的造地费51万余元,用假票据套出,分给本单位职工,于本人得9万元。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办案人谭占富、杜绍山被记三等功一次。此案是垦区刑法修改以来首例私分国有资产案件。
  7月 总局党委决定对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任职进行异地交流。施卉、杨建华、乔宏辰、赵云中被提名分别任建三江、绥化、北安、宝泉岭农垦区院检察长。
  8月23日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树恒由分院赵天勇检察长陪同视察红兴隆农垦区院。
  8月25日 农垦总局体改办公室、农垦分院联合下发黑检农发(2001)22 号文件《关于垦区检察系统检察室设置的通知》。
  9月13日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树恒率检查组一行四人,到农垦区检察分院检查集中教育整顿及相关工作。9月20日,在农垦区分院检察长赵天勇、政治处主任魏良柱等同志陪同下,到齐齐哈尔农垦区院检查“五好”院建设、“集中教育整顿”、“双评”等工作。
  10月17日 农垦区检察分院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直属支行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会上双方签订了服务经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共建责任状。农垦分院检察长赵天勇、副检察长闫华及直属支行的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
  11月15—16日 全省民行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研讨片会在建三江农垦人民检察院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