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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章下序


1983年,垦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抓了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坚持把宣传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穿于“严打”斗争的全过程,使广大检察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坚持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检查干部守则和党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保证了全区检察干警未发生任何违纪现象。三是坚持按检察干部四化要求培养训练干部,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和在斗争实践中选拔后备干部,建立第三梯队,通过配合组织部门考查,呈请各级党委共提拔院、科领导和科级检察员9名。四是各院都评选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发了广大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全区共有一个院、9个科在“严打”斗争中被评为先进集体,近百名干警受到表彰奖励,占全体干警总数的32.7%。
  1985年,垦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政法会议和检察系统双先会议精神。结合整党,从严治警,狠抓了干警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树立检察干警的高大形象。一是分院机关和领导干部注意发挥表率作用,较好地做到了思想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制度化,全体干警团结一致,令行禁止,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有11名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记功受奖。二是加强了人才培养。在坚持业余为主、自学为主、工作为主的前提下,全区检察干警参加电大、函大、法律中专和自学考试的共有116人,其中21名被评为省院和当地的优秀学员和优秀辅导员,分院也被省院授予法律专业自学辅导先进单位。
  1986年,垦区检察机关普遍加强了以端正党风、行风和提高干警两个素质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全区共发现和查处1985年干警违纪案件2起(均已调离检察机关),涌现出拒礼拒贿的突出事迹10人次,数额达1800多元,顶住说情风104人次,拾金不昧、救死扶伤的好人好事27人次,全年未发现新的违纪问题。全区八个基层院有五个进入管理局先进党支部和文明单位的行列。分院被省政府机关党委、总局党委、总局机关党委分别授予先进党支部,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的称号。
  1989年,垦区检察队伍经受了新的锻炼和考验。一是政治风波的考验。各院都狠抓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及时学习了“四二六”社论,“五一九”讲话及上级院的电传和中央领导的讲话,因而广大干警立场坚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经受了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随着检察机关查办经济案件的增多,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在检察队伍内部日益突出出来。由于各院坚持抓了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使全区干警不但没有一人违法乱纪,反而出现了秉公执法、拒礼拒贿好人好事56人次,金额达7300多元。拒说情128人次。三是经受了工作量超负荷的考验。垦区检察院系统人均办案7件,比1988年人均办案量增加38%,在这种超负荷的繁重压力下,广大干警顾全大局,顽强拼搏,有的办案离家几个月不归,有的带病坚持工作,有的昏倒在办案现场,醒过来继续干。在办案条件很差的情况下,使北大荒人的精神更加发扬光大。
  1990年,垦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分院对四个基层院的班子进行了考核,协助管理局党委、组织部作了适当调整,加强了部分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加强了团结,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宝泉岭院在班子调整后,院里各项检察工作均出现了新的起色。二是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执法执纪大检查,加强了廉政建设。广大干警的公仆意识和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观念有所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有42人拒礼拒贿44次,拒收现金和物资折款15,870元,拒吃请140次,拒说情180余人次,并对两名干警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健全政工机构,在干警中开展了学习马列主义哲学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形势教育、“三职教育”和反腐蚀教育。全区有四个院党支部被所在管理局评为先进党支部。分院成立了政治处,有两个基层院成立了政工科,有三个院配备了政治协理员,其他三个院也在积极筹建政工机构和配备专职政工人员。四是检察室的建设有所加强。由于各院的努力,已成立检察室102个,总人数达220余人。为提高检察室人员素质,各院普遍对检察室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分院也于1989年下半年举办了一期全区检察室主任培训班。同时还在各检察室开展了创文明单位的双达标活动,年终有半数以上的检察室实现达标,有清河、克山等13个检察室成为垦区的先进单位。五是抓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全面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分院年初下发了目标管理评比条件,各院都根据本院的实际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年终分院进行了联查联评,评选出优秀侦查员12人,办案能手19人,优秀公诉人5人,还有122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有14个院、科等单位被评为省、分院系统先进集体,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深入发展。
  1991年,垦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和高检院、省院关于“从严治检”的要求,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东宁、学刘平的决定,从反“和平演变”的战略高度,强化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抓好各院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分院对8个基层院的班子进行了全面考核,对个别不够协调的班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并同各管理局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沟通情况,提出建议,加强了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二是坚持抓好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发挥政治工作的威力。各院按照总局党委、省院的要求,针对国际上风云变换的形势,比较系统地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史,反复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不断进行形势任务廉政勤政和“三职”教育,以增强干警反“和平演变”的能力。分院党支部支委轮流给党员和全体干警讲党课。红兴隆院在组织党员参加党小组会、交流学习体会的基础上,选出学的好的同志到支部大会上进行演讲的作法均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是按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认真进行执法执纪大检查和思想作风的整顿工作。分院抽调8名有专业知识的同志组成四个小组,分赴各院进行以检查脏款赃物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执纪检查,并本着从严治检原则,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和推动了全区干警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的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干警共拒礼拒贿56人次金额达21800元,拒说情198人次,拒吃请72人次。受到发案单位领导和群众的赞扬。
  四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目标管理和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年终全区评出文明标兵院2个,文明院3个,先进科室12个,先进工作者12名,7个文明检察室标兵,9个先进检察室。绥化、北安、红兴隆院党支部被管理局机关评为先进支部。
  1992年,垦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突出抓了各院领导班子建设。一年来,分院对所属八个基层院班子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对六个院的班子进行了适当调整,选配检察长四人,选配副检察长三人。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分院根据总局党委和省院的要求,结合垦区检察机关的具体情况,下发了《垦区检察机关政治工作制度》,使垦区各项政治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各院普遍健全了政工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政工干部,并结合检察工作和干警思想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干警的理论教育、理想教育、“三职教育”,注意弘扬北大荒精神,推动了垦区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三是强化以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为核心的廉政建设。各院坚决贯彻“从严治检”的方针,严格要求,大抓管理,完善制约机制,狠抓了廉政制度建设。全区干警当年无违纪行为。在按照省院部署,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中,各院都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集中时间,对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了查摆,对“两不、一免、一撤”案件327件进行了复查,还根据省委和总局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垦区检察机关开展了队伍整顿工作。北安院在执法执纪和队伍整顿中,提出了16个方面的问题,对照查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目标管理工作,促进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结合垦区检察机关建院十周年庆祝活动,评出了垦区先进检察干部标兵2人,先进检察干部8人,年终经当地党政机关检查评比,分院和5个基层院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有37名干警受到了表彰奖励。
  1993年,垦区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在班子建设方面,一年来分院对八个基层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协同有关管理局党委对三个院的班子进行了调整。为使领导成员胜任业务领导工作,分院组织他们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岗位培训和专业证书班,提高了班子的领导能力。
  2.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理论教育。重点是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中央政法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通过联系实际学习理论,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加深了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方针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增强了广大干警坚持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强化了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院党组织工作,突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注意解决干警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开展了标准化党支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注意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有多人分别获总局、管理局机关模范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称号。
  4.“从严治检”,抓好执法检查,对干警进行反腐倡廉、严格自律和秉公执法教育。各院都认真抓了执法执纪大检查,既查思想又查问题,重点审查了“三不一免一撤”案件,清理了不合理收费,撤销了部分院办的公司,对扣押款、物进行了清理,对两名干警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通过执法执纪大检查,增强了干警法纪观念,健全了各项制度,使垦区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5.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及目标管理。各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明显。分院机关被评为总局机关文明单位标兵,有二个院被评为管理局机关文明单位标兵,有一个院被评为文明单位。各院同时注意改进了目标管理工作,促进了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被省院、总局、管理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北安院年初引入竞争机制,开展了“十佳干警竞赛”活动,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推动了全院的各项活动。
  6.抓基层,进行了检察室的整顿工作。根据省院通知精神,分院下发了《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针对年初农场检察室遭到削弱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农场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调整和充实了基层检察室机构、人员,完善了工作制度,为农场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打下了良好基础。
  1995年,垦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立了“抓一建带三建”的总体工作思路。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班子、队伍、机关三项建设。
  在班子建设上,各院紧紧围绕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四个方面加强班子建设。各院党组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在业务上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各项检察业务,做业务上的明白人;在工作中带头查办大要案,坚决顶住各种压力和说情风,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力量和核心决策作用,做执法上的带头人。宝泉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旭东以身作则,要求党组织成员做到自己首先做到,班子成员问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从而使该院在打击经济犯罪的查办大要案中取得了建院以来最好成绩。
  在队伍建设上,各院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在垦区内开展了学习全省四个“敢于碰硬”优秀干警之一李卫平活动,学习垦区检察系统树立的四名优秀干警活动,使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红兴隆院牛福林被评为垦区政法战线优秀领导干部,宝泉岭院潘利群等四名同志被评为杰出干警。
  由于垦区政法体制不稳,带来干警思想不稳、队伍不稳。各院领导都做了大量艰苦的政治思想工作,对干警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坚持了从严治检,从优待警的原则。在这种特定的改革时期,工作没有退坡,全区干警无违法违纪的,是全省19个分市院中4个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分市院之一。分院机关在人员调出、退休、病号增多,严重缺编减员的情况下,29人干了44人的工作。牡丹江院在孙国荣检察长的领导下,全体干警努力工作,团结奋战,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全年查处大要案5件,为完成分院下达的目标管理指标,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其他各院也都做了大量的队伍稳定工作,保证全年工作的完成。
  1995年,各院还积极响应分院关于“九五年为文明创建年”的号召,在抓好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两抓两带两个延伸”活动。宝泉岭与宝泉岭农业支行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在法制教育,防止金融系统经济犯罪,做好保密工作,法律咨询,维护农行合法权益方面提供服务,得到了总局文明办的充分肯定。九三院与九三局一中建立文明共建单位,定期讲授法制课,与学生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有六名干警被一中聘为校外辅导员,使双方的文明共建活动向更深层次发展。分院与鹤山农场开展文明共建活动,组成工作组四次深入农场调查研究,为农场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农场引进资金120万元,解决了农场的燃眉之急,为该场奶牛业持续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分院继续保持了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并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全垦区有4个院被评为文明院标兵,63个检察室被评为文明检察室,14个检察室为文明检察室标兵,46个业务科室被评为机关文明科室,112名干警被评为文明干警。
  1996年,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了全省政法队伍整顿“三不纯”工作,垦区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结合下半年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进一步狠抓了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1.在思想建设上,各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根本原则,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政治的重要讲话,在思想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一致,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观念。在队伍“三不纯”整顿中,认真学习有关精神,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各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加强了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广大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对于垦区政法体制改革带来的部分干警思想不稳的问题,各院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首先,垦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榜样的力量来教育干警,引导干警。在学习全省十佳检察干警和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先进事迹的基础上,在垦区树立了李卫平等十名同志为垦区十佳干警,在分院树立了郜宪宝、雪冰、王学林三名优秀党员。这些先进典型的树立,远近结合,用干警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弘扬正气,鼓励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主人翁精神。其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约束广大干警的行为。分院党组针对部分干警中一度出现的思想不稳,专门发出通知,提出了思想不能乱、班子不能软、工作不能松、标准不能降、作风不能散的要求,稳定了广大干警的思想。
  2.在组织建设上,各院认真学习了江总书记《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狠抓了组织建设。分院机关党支部连续五年被评为总局机关先进支部,1996年被省党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在队伍整顿中,分院派出四个工作组考核了各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理顺了一批干警的职级待遇,任免了一批法职。把一部分年轻有为,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的骨干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分院今年提拔了4名副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并按省院要求对中层干部实行选聘制,年底前完成了双向选择和优化组合工作。分院还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考核了部分检察室的队伍组织建设情况,理顺了部分检察室与纪检、监察的关系。
  3.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各院结合队伍整顿,认真查摆了部分干警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松驰,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经过学习,教育和查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对不适应、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清理辞退或自行妥善处理。各院都特别注意在酒、枪、色、权、钱五个方面严管严教。
  1997年,垦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第五次政治、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垦区检察机关第三次政治工作、第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依法建院、从严治检”作为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狠抓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以“四好三达标”为内容的标准化检察院建设活动,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坚持理论学习,强化班子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院党组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坚持了党组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健全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班子廉政和自身反腐败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使各院班子成员团结协调。各院在贯彻干部“四化”的基础上,还特别重视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全区已形成了29人组成的后备干部队伍,1997年有5人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各级领导带头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要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论述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用“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来教育干警,通过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和学“十佳”干警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干警的素质。各院党组还非常注重抓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分院1997年选送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总局机关党委举办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培训班,发展了1名新党员。各院党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参加各项政治活动,1997年“七一”有16名党员受到了各地党委的表彰。
  2.落实目标管理,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的用人制度。按照省院和总局政法委的要求,垦区各院从本院实际出发,在目标管理的基础上改革用人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北安院将目标管理的百分考核与优化组合、实行“三岗制”紧密结合。宝泉岭院和建三江院改革力度大于往年。宝泉岭院在党委支持下,解决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问题:一是对下岗人员采取保留一年工资,自谋出路,一年后进人人才交流中心的办法。二是打破职级界线。三是上岗人员实行高职高薪,低职低薪,彻底打破了干部能升不能降、能进不能出的状况。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有2人得到了提职提级,1人退长还员,3人由员任长,3人受到了大会批评警告。建三江院通过学习宝泉岭院经验,优化组合工作搞得认真、彻底,充分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精神面貌进人了最佳状态。
  3.坚持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抓好队伍的集中整顿工作。各院认真贯彻中纪委、高检院、省委和省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组织了多次自查自纠工作,召开了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院下发《关于制止和纠正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专项治理》的通知,认真组织了自查工作,各院领导对照文件,带头查问题,查思想,保证了自查的质量。对省院和总局纪委、监察局、政法委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整顿政法干警参与餐饮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具体意见》的通知,各院坚持不走过场,在自查干警参与餐饮、娱乐场所活动情况的基础上,自觉地清查纪律、作风、财务管理、赃款、赃物管理、枪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整顿纠正了违纪苗头,严肃了纪律。各院还坚持了严格执法执纪教育经常化。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手册》等材料为教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增强了干警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了对各个检察环节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从而提高了广大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促进了自身廉政建设。
  4.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以“四好三达标”为内容的标准化检察院创建活动。在文明创造活动中,垦区检察机关从实际出发,加强领导,整体推进,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分院机关始终保持了总局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八个基层院中有一个院是总局级文明单位,三个院是地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四个院是地市级文明单位。垦区检察机关被授予总局级文明单位先进系统。
  各院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实施了“一把手工程”,各级检察院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分院党组提出了“两抓两带三延伸”的工作思路,即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文明单位向下延伸创建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向外延伸搞检企文明共建,向内延伸创文明干警家庭。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系统各项检察业务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要求每个检察院必须做到文明创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评比、同步奖励。把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了每个领导和每个干警头上,充分调动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在制度上,分院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定期例会制,落实了两级文明办的规划、协调、服务、督导检查等职责。分院制定了《垦区检察机关1997年至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垦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和《垦区检察机关文明院、科室、个人申报、考核命名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分院机关通过评比,评选出文明科室6个,文明干警28名,文明干警家庭4个。北安院通过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默默资助4名特困学生的检察干警邵志伟等先进人物。该院党组与干警家庭联手搞文明共建,干警家庭与检察院经常相互通报干警情况,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有了透明度,解除了不少误会,增加了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增强了家庭和睦。宝泉岭、牡丹江、红兴隆、绥化、九三等农垦区院注意抓院容院貌和环境建设,使干警们在整洁、文明的环境中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1997年,垦区检察机关检企共建活动又有了新的发展。各院在保持原有共建单位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一批新的文明共建单位。通过“检企共建”,拓宽了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路子,改变了检察机关封闭式抓自身建设的老套子,把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和共建活动融为一体。在班子建设上,学习借鉴企业班子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在思想建设上,通过和企业干部,职工共同学习,达到了提高干警政治素质的目的;在机关作风建设上,企业员工守纪律、艰苦奋斗的精神,激励广大干警严格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检企共建活动中,垦区检察机关还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净化了企业经济发展环境,受到了企业员工的称赞。
  1998年,垦区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1998年2月,高检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农垦分院党组于2月16日、30日两次召开党组会,就如何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把全体干警的思想集中到认真搞好教育整顿上来。切实把住思想教育、查摆问题、执法检查、组织处理、整顿验收这五关,做到时间、人员、质量三落实,决不走过场。会后,分院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农垦检察系统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整顿办主任带队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宝泉岭、红兴隆、齐齐哈尔三个农垦区院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遵照省院和总局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垦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垦区检察机关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垦区各基层院行动快,部署及时,均把这次几种教育整顿工作做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落实了上级关于队伍教育整顿部署精神,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从而使这项工作迅速启动。
  1.突出重点,抓好执法大检查。垦区检察机关于4月下旬到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为了保证执法大检查工作的质量,分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对执法大检查工作做出安排。在各基层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带队的四个检查组,奔赴八个基层农垦区院,对各院1997年和1998年一季度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了大检查。重点检查不立案、不起诉、不批捕、撤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与此同时,分院机关的七个业务科室对199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了全面互查,省院也组织了工作组对垦区的案件进行了抽查。大检查期间共复查案件387件,其中自侦部门69件,“三不一撤”案件71件(不起诉44件,不移送起诉25件,撤案2件)。对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以及一些案件存在的不严格执行程序法、法律文明制作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坚决予以了纠正。
  2.深入查摆,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教育整顿中,我们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黑龙江省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规定》以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1998年深入开展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检察干警近五年来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分析》。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召开了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54次,1063人参加了座谈,发征求意见函672份,走访单位63个,走访人员236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还公布了举报干警违法违纪电话号码,设立举报箱,认真处理了2件违纪问题。
  3.抓好考察,推动领导班子和反贪局建设。1998年3月教育整顿之初,正值基层院检察长换届,按照省人大和省院的要求,分院组织召开了垦区基层院检察长供职发言大会,省人大人事委员会、省检察院组成专门考察组到会认真听取了发言并组织分院检察委员会对基层院检察长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座谈评议。根据中组部、高检院对县地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反贪局局长进行普遍考察的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和省院于6月中旬对分院领导班子和反贪局长进行考察。8月中旬至9月上旬,农垦总局党委组织部和分院对8个基层院25名正、副检察长,2名反贪局长(有6个院是副检察长兼任)进行了考察。在考察中共找干警谈话151人,占基层院干警总数的94.4%。同时还征求了纪检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意见。经考察认为,各院领导班子注重思想建设,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扬了“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勇于开拓、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克服了人员少、装备落后等困难,依靠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队伍,狠抓了查办大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强化执法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考察认定分院为一类班子,八个基层院一类班子7个,二类班子2个。考察后,分院充实了一名年富力强的副检察长,基层院调整充实了一名检察长、二名副检察长。使两级院的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趋于合理化,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地增强。
  4.清理积案,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教育整顿期间,全区共清理积案14件,查结14件。各院对1993年以来收缴款项的来龙去脉认真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共查出暂扣款267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210万元,移送有关部门35万元,依法返还5.8万元。各院为加强扣押款物的管理,普遍实行了“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管收分开”制度,收到明显时效。
  5.严格纪律,坚决落实九条“卡死”规定。垦区各院落实九条“卡死”规定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建三江院不仅把九条“卡死”作为培训中考试内容之一,还把遵守九条“卡死”规定作为目标管理内容来规范干警的行为,并采取与“三岗制”、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公务员考评挂钩的办法来落实。分院在结合实际,补充了“严禁种权力地;严禁利用办案之机到基层和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私自谈论和泄露案情”三条禁令,为有效地规范广大干警的行为,提出了新的纪律要求。
  6.边整边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院在教育整顿的各个阶段,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除认真执行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等七个规范文件外,还结合本院实际,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以往实践,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规范业务工作和干警的行为。目前,分院已制定37项有关会议、学习、管理等制度。各业务科(室、局)也建立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规章制度》。各院结合实际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度”。有的院还探索了确保规章制度落实的内部约束机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广大检察干警统一了执法思想,全面理解了党的领导与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树立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观念;正确把握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树立了公正执法、服务大局的观念;深刻认识了实施法律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的观念;准确把握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关系,树立以“三个有利于”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观念;正确处理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的关系,树立了文明办案、依法办案的观念;明确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树立了以数量为载体,以质量为灵魂的观念。教育整顿使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抗洪救灾斗争中,分院机关迅速动员,抽调人员参加了总局抗洪救灾突击队。有抗洪抢险任务的齐齐哈尔、绥化、宝泉岭、红兴隆等院及检察室的干警主动冲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同当地军民并肩作战,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贡献。垦区广大干警还先后三次共为灾区人民捐款46560元,捐衣物被褥168套。
  农垦区分院、红兴隆农垦区院、北安农垦区院、牡丹江农垦区院、九三农垦区院、建三江农垦区院被总局评为教育整顿先进单位,分院研究室主任郜宪宝被评为全省教育整顿先进个人。
  1999年,垦区检察机关努力加强了检察机关的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以“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创业绩、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评”活动,有利地促进了“五好”达标检察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坚持搞好“三讲”教育,积极开展各项达标创优活动。1999年,垦区检察机关以“三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双争、双评”活动,加大力度推进“五好”达标检察院建设工作,有利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高检院和省院有关“三讲”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分院党组对垦区检察机关的“三讲”教育做出了各阶段的部署。分院和各基层院都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三讲”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学习和动员。广大干警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在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提高了对开展“三讲”教育的重大意义的认识,端正了态度,通过查摆阶段,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经过整改阶段,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增加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各院工作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目前,全区两级9个院,有总局(地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文明单位2个;分局文明单位标兵2个,文明单位3个。有三个院被省院命名为“五好”达标院。北安农垦区院被授予省级人民满意院。
  2.进一步推动“五好”达标检察院建设。一是组织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省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二是强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了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三是分院成立了4个工作组,采取分片包院、蹲点抓面的办法,大力推进“五好”达标检察院建设;四是各院进一步明确了政工、纪检、综合部门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作用,保障了领导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五是细化了各项工作要求,并把其纳入全院总体目标管理中,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3.积极开展以“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创业绩、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评”活动,塑造检察机关形象。在“双争、双评”活动中,各院注重以人为本,加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力度。一是制定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的学习计划,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二是采取紧逼政策,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分院开展了“五项基本素质”达标活动,即法律基础知识、微机应用技能、文书制作、速记、调研论文五项。规定不达标者为不称职,增加了干警的自学动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垦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检察院《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规定。在坚持“婆婆嘴常说、毛毛雨常下、小木鱼常敲、警示钟常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监督网络。各院都聘请了检风检记监督员,向社会公布廉政热线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1998年教育整顿的成果;四是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人民、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塑造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加深检察干警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
  2000年,垦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为垦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大局,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全垦区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1.进一步推动“五好”、“两满意”活动
  2000年,垦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00年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方案》。分院成立了指导基层院建设的专门工作班子,按照“领导干部人要往基层走,精力要往基层投,力量向基层集中”,确保基层院如期达到“五好”检察院的工作思路,重新调整充实了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工作组,继续下派蹲点帮扶,努力帮助基层院解决人员调整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收到较好成效。北安农垦院已被省院推荐到高检院,申报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并被评为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标兵单位。宝泉岭院被省院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经过复查,宝泉岭院、红兴隆院继续保持了“五好”院称号。建三江农垦院、绥化农垦院、牡丹江农垦院、九三农垦院顺利通过省“五好”达标院工作组验收,光荣进入200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五好”达标院之列。
  2.以“三讲”教育为契机,强化了领导班子建设
  垦区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思想教育人手,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三讲”教育和“回头看”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特别是通过对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明显的增强。
  3.采取紧逼政策,努力提高干警的素质和工作技能
  为迅速提高干警的工作技能,分院制定了《全区检察系统45周岁以下干警五项全能达标竞赛方案》。这五项是法律基础知识达标、微机应用技能达标、速记书法达标、文书制作达标、调研论文达标。各基层院也都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干警进行学习,收到较好的效果。为了顺利完成全省政法机关“双学双考”任务,各院都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配套促学措施,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坚持每周一考等一系列措施,增强了干警的紧迫感,调动了干警学习热情,广大干警在不影响正常办案的前提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学习。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区212名干警平均成绩为90.67分,高于全省平均分,名列全省第七名的好成绩。
  4.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
  全年主要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监督。在坚持“婆婆嘴常讲,小木鱼常敲,毛毛雨常下,警示钟常鸣”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各院都聘请了检风检纪监督员,向社会公布廉政热线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狠抓纪律。用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的《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九条“卡死”硬性规定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三是狠抓惩处。继续加大了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绝不姑息养奸,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通过上述工作,使全区干警全年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2001年,垦区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五好”、“双评”活动。垦区两级院积极开展“五好”“双评”活动,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00年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方案》。分院成立了指导基层院建设的专门工作班子,检察长作为加强基层院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决心要往基层下,精力要往基层投,基础要在基层打,确保基层院年底全部如期达到五好检察院”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工作,努力帮助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各院实施“一把手”工程,突出“重在建设、自我加压、夯实基础、缺啥补啥”的推动措施,巩固了“五好”检察院的创建成果。为了进一步加大开展行风“双评”活动的力度,垦区检察机关以为垦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做出了为垦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了行业新风的承诺,同时,积极开展为贫困户和贫困生解困活动,在社会上塑造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在2001年行风评比中,建三江院取得第二名,绥化、九三农垦区院和农垦区分院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建三江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分院机关党总支被总局党委评为总局机关唯一的先进党组织。垦区检察系统被评为全垦区唯一的文明建设系统标兵。
  二、狠抓领导班子的建设,努力实现班子的革命化、专业化、年轻化。经过分院党组与总局组织部的共同努力,在各级党委的支持下,按照2000年下发的《关于垦区基层院领导干部配备问题的通知》要求,有6个院在内产生了一批副检察长。检察长平均年龄由57.1岁下降到达48.7岁,班子成员由52.5岁下降到44.5岁。分院于9月份提拔正副科级干警14名,各基层院也提拔了一批年轻干警,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干警政治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各院坚持从思想教育人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实际,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将学习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效果。分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的规定(暂行)》,促进了垦区检察机关的党风建设。
  附件一
             抓班子带队伍建立好的机制
             创业绩树形象争得社会满意
              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按照高检院的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部署,结合省检院农垦分院的加强基层院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党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制定措施,迅速落实,全力以赴,积极投入到“五好”、“双争”、“双评”活动中去,力求抓出成效,有所突破,为争当“人民满意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官”而不懈努力。我院在争创“双评”活动中一些作法如下:
  一、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
  我院在基层检察院的建设上,首先抓好班子建设,特别是一把手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到位,工作上狠抓,措施上落实,把班子建设当成硬任务、头等大事抓好。近几年来,我们相继采取各种措施,制定有效责任制,把班子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建立健全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例会制度》等。这些制度我们坚持付诸实施,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制约作用,使班子每名成员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都有所遵循。在班子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即奉献意识、团结意识、表率意识、公仆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无间、作风过硬”的领导核心。因此,每年上级领导机关对我们班子考核评价都是一流的,是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检察机关做到了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充分挥了监督职能作用,为垦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带出一支好的干警队伍
  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我们重点是抓干警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坚持像东莱派出所那样,促进干警们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对敌斗争的过硬本领,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从而使我院在打击刑事犯罪、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不断取得好成绩。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我们主要是常年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平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每周必保半天,可串不可占。我们结合学习检察战线上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同时,更注重发现和培养自己的典型,鼓励干警们努力工作,人人争当先进,赶超先进,敢为人先,不甘人后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如副检察长朱萌,是1968年从哈尔滨下乡来到北大荒,她服从黑土地的需要,放弃了回城的机会,为了农垦事业,贡献出美好的青春年华。她虽然年过半百,身患甲亢等多种疾病,但从未影响工作。她主管自侦工作,由于人员少,她常年坚持同干警一起到一线办案。她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拒礼拒贿、敢于碰硬。她多次解决集体上访案件,侦破多起疑难案件,深得举报人和职工群众的欢迎。干警们都自觉地以她为榜样,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无论多大的困难也无所畏惧。她主管反贪、法纪、民行、控申工作在垦区检察系统多年来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她的事迹突出,多次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受到嘉奖。1999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标兵,并参加了英模事迹报告团,巡回垦区各政法单位进行宣讲。调研室主任邵志伟,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大火中救助6名同志,幸免遇难。事后,被救助者及单位分别送来两面锦旗和2000元奖金,感谢检察院培养了好检察官。而邵志伟将奖金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对此,检察院党组、分局党委、农垦检察分院于1998年荣记二等功一次。不仅如此,邵志伟从1996年开始暗中资助克山农场、宁安县等地4名家庭困难、面临失学儿童,每月每人20元,每到换季时还格外增加买衣服的花销。他常年坚持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事迹生动感人,院里经常收到受助者感谢信。他的事迹在垦区政法战线上广为传颂,并陆续被省地级报刊杂志报道。于1998年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学创”活动个人标兵,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由于身边典型的熏陶,全院干警都能自觉地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如以院为家,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办公室主任于传河。在建办公楼的过程中,攻克难关,精打细算,以有限的资金顺利完成建楼任务。并于1999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法纪科科长张建军敢于查职务犯罪案件,并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被评为省院的侦查能手,1998年被农垦分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反贪战线侦察能手李江虹,足智多谋,英勇善战,无论多么狡猾的腐败分子也休想在他的眼前逃脱。由于他侦破多起大要案,工作突破,1999年被农垦检察分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提高干警业务素质方面,我们常年坚持基本功训练,如论文研讨、速记比赛、案例分析、文书制作、生僻字听写、微机操作等。为强化学历教育,我们采取脱产、半脱产等方式进行文化培训。到目前为止,全院25名干警除了3名大专学历外,普遍都达到了本科学历,其中20名为法律本科,占80%。由于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所以我院自组建以来从未发生过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保证了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质量,从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国家专项机关的威严。
  三、建立一套好的机制
  在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上,我院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和部署并结合农垦区院的实际情况,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和探讨逐渐形成了有效机制。
  一是用人机制。在用人的问题上一切从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和需要出发,千方百计调动干警积极性,形成一种建功而上、无为而下的竞争氛围。主要做法一是对干警工作实行目标百分考核。每个干警的工作都以分数区别优劣,并以分数多少实行“三岗”制。即全年工作达到90分以上为上岗,90分至70分为试岗,70分以下为待岗。年末以得分多少评优评模、兑现奖金,从而打破了干警工作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局面。二是对各科长实行聘任制。根据各科工作性质确立工作任务,年末应达到的目标,然后向全院公开招标。打破已任科长与普通干警的界限,人人都可以投标,展开竞聘。在竞聘的基础上,全院干警评议推荐,院党组考核把关,最后由检察长聘任,签订责任状。从而打破了干部的终身制,搬掉了铁交椅。三是实行重要岗位轮换制。为了有利于廉政建设,杜绝或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客观因素,我院对重要科室长定期轮换,这样既可以多方面熟悉业务工作,又可以便于互相监督,从而营造了更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管理机制。我院对各项工作不是靠人治,而是靠规章制度管理。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严格执行,坚决照办。如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最高检的“检察人员纪律”、“九条卡死硬性规定”,省检院的“十三个不准”等,除平时院党组靠这些规章制度去约束干警的言行。在财务管理上对各科室实行计划包干,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等超支不补,节余提成奖励。促使全院干警人人当家理财,个个精打细算,想方设法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
  三是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可靠保证。为此我院党组抓监督是舍得投放精力,舍得投放人力,舍得投放财力,舍得不遗余力地常抓不懈。舍得投放精力是一把手亲自抓。对有关规章制度是婆婆嘴常说,毛毛雨常下,警示钟常鸣,小木鱼常敲。不厌其烦地硬性灌输。舍得投放人力是院党组全面抓、党组成员牵头抓、纪检监察具体抓、党支部配合抓。舍得投放财力,是对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学习资料、宣传报道等都在财力上给予保证。舍得不遗余力,是抓监督工作,虽然院里有分工,但谁抓都不越位,怎么抓都不越轨。为使监督见实效,对一些重要关口签订责任状。如错案追究,枪支管理、杜绝违法违纪、信访工作等。为了取得全社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积极推行检务公开,发表电视讲话,设置宣传栏、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行院办检报,经常向职工群众发送征求意见卡,聘请监督员。干警们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执行《有奖监督卡》。对敢于提出意见经查属实,给举报人物质奖励。由于监督机制的有效发挥,所以我院在北安农垦区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创佳绩争得社会满意
  由于我院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推行了好的机制,必然引起好的结果。近几年我们在垦区检察系统年度评比中,院里十个科均保持年年优秀。我院已连续多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在创“五好”活动中,我们是首批被省检察院命名的“五好检察院”。1998年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学东莱先进政法单位标兵”。1999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
  在荣誉和成绩面前,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争取更大成绩,让人民群众满意。全院干警自觉为社会做好事,搞公益活动,到家属区清扫垃圾,上街道打扫卫生,疏通污水、义务献血,为遭受灾害的群众捐款、捐衣物,在分局机关列为各支部之首。全院干警集资为农场新考人大学的二名同学,因家庭困难交不起学费面临失学而援助,使他们圆了大学的梦。院里的处级领导干部自愿帮助7户贫困职工,使得他们当年脱贫,走上富裕路。
                                2000年8月14日
  附件二
           抓“两双”争先创优建“五好”勇攀高峰
             ——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和农垦区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一个统领、三个载体”的工作思路,确定了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牢固贯彻“树立一流思想、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三个一流”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了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基础,结合开展“双争”“双评”活动,我们提高了认识,严格按照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法为本,依法建院;以人为本,从严治检;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建设一支司法公正、纪律严明、形象良好、人民满意的坚强战斗集体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个统一、两个确定、三项措施、五项活动。
  一、一个统一是:统一认识,整体是,把目标分解到每个人头。
  近几年我国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双争”“双评”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基层检察院的全面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使一些干警产生了畏难和厌战情绪,针对这种情况院党组一班人分析了履行职责与树立形象的关系,分析了干警思想中存在的少干保平安的不正确认识,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认为要使这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好,首先必须从干警思想上克服厌战情绪,树立长期思想。只有深化认识,才能更好的发动群众,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其次要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只能逐步深入进行。“双争”“双评”活动是继集中教育整顿后又一项重要活动,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巩固整顿成果都将起到积极作用。院党组七次专门学习讨论和研究活动的如何开展,五次作逐步深入地动员,始终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在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的目标下,为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五好”达标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在统一认识、整体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领导干部“三要三带头”、干警“三严三不”,以领导带干警,以干警促领导,把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定出方案,列出规划,具体实施落实到科室和干警人头,保证了检察宣传、干警教育、访问咨询、案件回访、社会公益等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要把上述工作做好,必须落实到最基层。宝泉岭垦区下辖13个农场,12个农场设立了检察室,他们代表检察院担负着辖区内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因此“一个统领、三个载体”必须落实到基层检察院的每一个干警,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检察室作为我院的一个整体活动来抓。由于近几年狠抓了检察的基础建设,按照“三室六机”的要求检察室的装备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我们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创造了必备的条件。通过电话会议、传真等形式,把各种精神“一灌到底”传达到最基层,并定期检查指导。抓落实是推进工作的主要内容。  及时传达、认真领会精神的同时抓好落实发挥实效是至关重要的。截止1999年12月中旬,检察长一行对12个检察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所到之处,一是征求农场党委的意见,争取得到农场党委的支持,二是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让群众满意才是真正的满意。为巩固取得的成果,更加深人地开展工作,9月初我们在新华农场召开了由各科长、检察室主任参加的现场会,各科室汇报了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号召全体干警向在这些活动当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江滨检察室、先进个人—华检察室主任李玉亮学习,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明确认识、突出重点,确定工作方向和方法。
  活动的开展要有的放矢,因此我们确定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核心,以行风评议活动为主线,以建设“五好”院为目标,在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活动中除了“三个载体”内容外,我们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始终,现已申报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和首批参评鹤岗市委标准化党支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众多活动的开展,首要解决的就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我们确定了以“行风评议”活动为主线,方向确定了,干警的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实践中通过对照检查我们找出了与“五好”标准的差距,其中社会宣传、公益活动、访问征询是最大的弱点,因而成为主攻方向。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学人之长补己之短,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老干部代表座谈,检察长先后带领有关科室干警到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佳木斯市院及东风区检察院、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参观学习,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出了以“七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方案,有目标、有针对性地把这些活动开展起来。从5月到11月的7个月中,干警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把“七个一”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使我们在分局树行风初评中获得第一、年终评比中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坚持“七个一”活动,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一个坚持、两个广泛”,成为我们的主要工作方法。
  三、坚持三项具体措施。保证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内强素质”上,我们坚持了两项措施,一是坚持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制。
  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我们已经坚持了近8年,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渐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基本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的工作局面。我们把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尽可能的量化分解到人头,努力使每项工作、每项活动都有章可循、有考核标准。在两次引入竞争机制后,基本形成了健康的竞争氛围,增强了干警争先创优、勇攀高峰的意识。有了一个以制度管人的基础,把“一个统领、三个载体”的活动以目标任务的形式落实下去,目标考核的实施起到了可靠的保证作用。要求各科室在行风评比中必须实现前三名的工作目标。
  “一岗双责”是从1995年开始逐步形成的,这项制度从班子抓起,使班子成员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这样才能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层层落实的好效果。实施“一岗双责”制的作用是分工不分家,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抓。在开展“一个统领、三个载体”各项活动中“一岗双责”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一呼百应”的局面,真正使层层落实能够顺利实现。在“七个一”活动的实施过程中,“一岗双责”也起到了明确的作用,各科长组织人员创造性的开展每一项活动,大大地增强了全院的整体功能和力量。
  第三项措施是把“外树形象”活动具体化,比如实行“首问制”,把接待来访人员作为全体干警应尽的职责,规定第一个被询问的干警必须作出使对方满意的回答,杜绝给来访人员造成不满现象的发生;如开展“四文明”活动,即文明接待、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办案,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约束了干警的行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规定不准办案人员在生产队吃饭,这种做法受到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称赞。对于“四条禁令”和“九条卡死”在执行中不留余地,绝不允许检察干警出现在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保证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四、积极开展五项活动,努力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我们主要开展的五项活动是:宣传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活动、“民心工程”活动、案件回访活动和学先进活动。
  1.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增强社会对我们的了解。
  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与社会的接触面,除了因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而使社会对检察机关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有所认识外,群众对我们的其他工作不是很清楚,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宣传活动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三种方法。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站,出动宣传车,把我们做的工作宣传出去,让群众听得见看得着。7个月中分局和各农场电视台、站播放检察机关的各种活动27次,内容包括检务十公开、向社会服务的承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检察机关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进行案件挂图在集市上举办图片展览,三是走出去、请进来。院党组成员分头向农场、分局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双方的沟通,加深了了解,增加了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2.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是树行业新风的一项主要内容。
  企业最关心的是保护其合法权益,我们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大局出发,从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减少损失,到抓几个典型、建立法律服务点,深入开展服务工作,在垦区内树立起一个积极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的良好形象。
  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抓认识,增强为我们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发展经济,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衡量检察机关工作的标准就是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检察机关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检察工作,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坚持做到围绕为经济发展的政治措施和基本要求布置、推进和检验检察工作,增强我们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我们采取了三种措施: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和研究好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课题,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刻理解打击与服务的关系、惩处与保护的关系、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工作行为与工作效果的意识。二是拟定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措施。我们本着立足本职、放眼大局、完善服务的原则,先后出台了20余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措施,包括院机关科室和检察室建立的与一厂(队)联系点制度、扶贫帮困制度、经济合同服务制度,以及办案中必须遵守的“四个一”即“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帮助制定和完善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和“四个不”即“不影响生产指挥、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资金流动和不影响企业形象”等工作制度。三是用目标管理考核的办法,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服务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
  第二是抓办案,主动积极地为经济建设服好务。我们坚决按照“打击惩处、执法监督、预防犯罪”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要求,力求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查办大要案。查办大要案我们坚持领导靠前指挥,1999年查结的建设银行二九○事处杨立军携款110余万元潜逃案、某农场粮油加工厂改制中4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案都是在检察长的亲自指挥下,克服重重困难查结的,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三是抓接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近几年群众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尤其是集体访和告急访。1999年接受来信来访138件,其中集体访8件、告急访3件。在接待处理过程中,我们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日接待信访78件,充分体现了处理快、效果好,群众满意的特点。二是坚持文明接待制度;三是实行了接待首问制。
  第四是抓活动,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引向深入。为了把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引向深入,我们开展了走访“百家企业、事业单位”活动。在活动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先后走访了70余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既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声誉又证得了一些更好的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为企业搭桥,为企业提供信息,引进项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是我们为企业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在检察长李旭东的努力下,二九○、绥滨等农场与大连中国外运建立贸易关系,达成了外销几万吨大豆的意向。我们抓住新星乳业集团销售环节回款困难的关键问题,使货款回收率提高了60%以上,1999 年该公司产销两旺,销售回款达3400万元,占总产值的76%,第一次出现了零库存的良好经营状态。在开展与一厂(队)共建活动中,我们坚持对农行职工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帮助石油煤炭公司整章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3.积极开展“民心工程”奉献一片爱心。
  我们必须把我们置于人民之中,与人民的利益荣辱与共,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曾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窗口。鹤岗市血站在宝泉岭分局机关开展义务献血活动,在检察长的带领下,检察合格的干警全部参加了义务献血,在机关干部中树立了榜样,受到血站同志的称赞。宝泉岭糖厂小学三名贫困学生面临失学,检察长带头捐款400元,全体干警捐款1500元,并承诺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当对贫困生回访中发现一名学生左食指残疾,影响到学习和生活时,检察长李旭东与分局中心医院取得联系,并再次带头捐款300元,在他的带动下,全体干警积极响应,捐款1700元,医院成功地为其做了矫形手术。我们还利用在普阳农场开展举报宣传机会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4周年之际,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冒雨来到尚志公园祭扫赵尚志烈士墓,赢得不少过往群众敬佩的目光。检察院三名领导包扶的梧桐河农场四队三名特困户,为每户垫资1000元、贷款10000,保证了他们的春播生产,利用国庆节休息,全院干警义务为他们收割水稻,为他们联系销路,使他们一年脱贫,当年盈利,其中两户各盈利15000元,一户盈利8000元。检察官以较强的责任心和较大的扶贫力度,赢得了梧桐河群众的称赞。
  4.定期进行案件回访,开展双重执法监督。
  执法有着双重监督作用,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但要受内部办案纪律的约束,还要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前我们实行办案跟踪制,但在形式上力度上都远不如案件回访。我们对四起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了案件回访,对每次回访活动都作了详细地记载和录像。回访的重点人是发案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当事人及亲属,回访的主要内容是办案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公正廉明;从中了解办案产生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是否理想,同时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如对宝泉岭农场原会计戴秀梅贪污案的回访,在当地引起了较好的影响。
  5.树典型、学先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避免“自我感觉良好”的负效应影响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注重把先进典型与学习外面经验相结合,我们树立的先进集体一江滨检察室,几年来在为农场经济建设服务、狠抓办案和标准化建设方面都走在前列,极大地带动了各检察室的发展,成为一个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典型。新华农场检察室主任李玉亮十几年如一日辛勤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成绩显著,为农场挽回的经济损失以百万元计,年年受到农场的表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又出台了两年实现内勤建设“五化五达标”的更高要求。“五化五达标”的内容是:资料规范化,资料管理达标;文档管理标准化,文档管理达标;统计报表制度化,统计报表达标;物资装备现代化,物资装备达标;内勤管理微机化,内勤管理达标。实施方案详细规定了达标标准,我们以绥滨检察室为典型,两年后可望使我院工作面貌得到更大的改观。
  我们抓住“双评”工作主线,在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决心虚心学习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创垦区检察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