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理论研究
第一节 理论研究
1.刑法理论研究。垦区检察机关成立20年来,历经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新旧《刑法》的交替。垦区广大检察干警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联系刑事犯罪不断出现的新变化,对立法缺陷和不足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可资参考的建议。尤其是新《刑法》实施前后,分院下发文件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刑事立法专题研究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像《论贪污受贿的发展规律、特点及肃贪廉政的措施》(赵天勇撰写,获1989年度全省检察系统论文二等奖)、《从法的平价作用看新的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和适用》(于景林撰写,获全省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运用》(施卉撰写,获全省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试论司法公正》(孙登志撰写,获全省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论贪污罪》(雪冰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优秀论文二等奖)、《依法治国与司法公正》(孙野夫撰写,载1999年《龙之剑》第5期)、《浅谈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陶楠等撰写,获黑龙江省法学会2000年刑法学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等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调研成果,既推动了刑法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也对正确适用法律、提高案件质量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
2.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垦区两级检察机关注意结合工作实践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任务、地位和作用,以及法律的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积累了不少经验,对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指导司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量刑综合平衡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于大同撰写,应邀参加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量刑综合平衡》研讨会交流》、《浅谈公诉人的举证说明和证据评述》(白义波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2001年调研笔会二等奖)、《浅谈刑法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李桂祥撰写,获垦区检查机关2001年调研笔会三等)、《证人出庭作证问题的探讨》(包淑萍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优秀论文奖)、《浅谈对不起诉性质的几点认识》(王银辉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2001 年调研笔会三等奖)、《对检察机关在执行刑诉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探讨》(刘景山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优秀论文奖)等。
3.检察理论研究。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一个方面。在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检查工作也处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之中。垦区检察机关注意在检察改革中加强理论研究,在这方面主要研究成果有:《关于对检察学若干问题的探讨》(赵天勇撰写,载2001年《检察探索》第1期,获东北四省区检察论文二等奖)、《论检察工作服务国企方略》(曹志勇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论文二等奖)、《关于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宏观思考》(郜宪宝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论文二等奖)、《小议必须按照“三个代表”思想开展检察工作》(白伟江撰写,获科区检察机关论文三等奖)、《试论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韩殿臣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论文二等奖)、《浅谈职务犯罪及预防》(钱玉珉撰写,获垦区检察机关论文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