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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兵简要事迹

赵兵简要事迹


赵兵是建三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自1989年3月调入检察机关后,他坚持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工作兢兢业业,业绩突出。赵兵到民行科工作后,认真攻读业务书籍,虚心学习外地经验,使民行科的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并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三年来,民行科在只有赵兵一人情况下,共立案24件。其中:提请抗诉11件,发检察意见书6件,终止审查4件。建三江检察院所属的15个检察室中,有11个办理了民行案件。其中有7个检察室办理了提请抗诉案件。他利用业余时间,根据工作实践撰写论文18篇,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认真,节约开支。1998年建三江院建办公楼,院里决定由赵兵任驻工地代表。他工作认真,整个工期未发生一起生产事故。他在施工现场300天,共为单位节约开支30万元。
  牢记检察工作方针,为垦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赵兵牢记高检院提出的“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处理检察院与法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较好地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申诉案、企业申诉案、财产分割纠纷申诉案等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用爱筑起检民鱼水情。赵兵常年扶助服刑犯康斌的父母,为其父母求医送药送钱送物折合人民币一万余元,使康斌安心服刑接受改造,群众都夸赵兵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2001年赵兵被农垦区检察分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