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邦艳简要事迹
黄邦艳简要事迹
黄邦艳是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她工作大胆、泼辣、能干,是一位出类巾帼,威严能比须眉的女检察官。
敢于拼搏,无私奉献不断创造新记录。1983年3月,黄邦艳调人检察院工作后,刻苦钻研检察业务,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几乎占用了她全部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在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战是常事。1998年她一人完成了37件47人的审查起诉案件,创造了建院以来个人工作量的新记录。2000年,黄邦艳因积劳成疾做了一次大手术。术后,她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劝阻,拆完线后便投入了紧张的工作。当年,她又创下了院里个人完成审查起诉案件45件56人的新记录。
忠于职守,忠于法律,牢记法律监督职能,做一名无私无畏的人民检察官。多年来,黄邦艳抱定一个宗旨:党把我放在这个岗位上,就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民卫士。站好岗,放好哨,让党和人民放心。1998年,黄邦艳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盗窃案时,发现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于是,她按法定程序,依法追究了田××、张××等人的刑事责任。她在办案中对说情的、送礼的一并拒绝。用她的话说:司法腐败,在我身没有市场。
着眼于全局和社会治安稳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1996年起,黄邦艳一直担任牡丹江农垦子弟校的课外法制副校长,她坚持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并且每周找那些有劣迹的学生进行谈心,将犯罪事件消灭在萌芽之中。自她担任法制副校长以来,该校未发生一起违法犯罪案件。此外,她还在办案中,及时发检察建议书,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
17年来,黄邦艳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她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公诉人、垦区“学东莱”优秀干警、管理局劳动模范等。2001年被农垦区检察分院授予“优秀检察干警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