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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林

刘永林


刘永林,男,1929年3月出生,辽宁省昌图人。1947年参加工作。1950年入党。历任拜泉县务本区政府秘书,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黑河检察分院检察员、科长,北安地区劳改检察院科长,长水河农场科长,省国营农场管理局黑河分局物资站主任、公安分处处长,北安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物资处副处长。1982年11月任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9年11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