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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局检察分院设立控申检察科的批复

关于总局检察分院设立控申检察科的批复


  总局检察分院:
  你分院黑检农字[1989]第1号文件《关于垦区检察机关设立控申检察科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分院的法纪控申检察科中的控申工作分离出来,设立控告申诉检察科。
  八个基层院设立控告申诉检察科,由管理局编委自定。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编委办公室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