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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垦区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检察机构更名的通知

关于垦区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检察机构更名的通知


              黑垦编字[1997]7号
  各分局,农垦区检察分院:
  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要求和垦区工作实际,经研究,总局同意将农垦区检察分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八个农垦区基层检察院(哈局除外)的“贪污贿赂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