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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纠正垦区检察系统不正之风的通知

关于认真纠正垦区检察系统不正之风的通知


                黑检农字(1986)第16号
  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央、省委、总局党委和省院党组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系列指示,为了确保在今年内实现垦区检察系统党风的根本好转,现对如何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做如下通知:
  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端正党风的继续和深入,是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革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障,搞好这项工作,对于履行检察机关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教育群众,服务四化的崇高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的职能作用,保卫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院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级党委的重要指示。提高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防止和克服自满、厌倦情绪或者应付一下走过场的不严肃态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并狠抓第三季度,于国庆节前收到大的成效。为了贯彻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要求,分院决定成立纠正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由刘念策同志直接抓,赵维希、魏树田同志具体抓。各院检察长也要亲自负责,并首先从自己抓起,一级抓一级,形成全院抓端正党风的新局面。
  二、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主要应放在以案谋私上,例如:贪赃枉法,包庇犯罪,耍特权,摆威风,违法乱纪,不坚持原则,执法不严;刑讯逼供,引供诱供,非法使用枪支,造成严重后果,乱用赃款赃物等等。同时也要检查纠正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思想上的个人主义;作风上的官僚主义以及机关作风的松、散、拖、推、冷等方面的表现。总之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就坚决检查纠正什么问题。
  三、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一要坚持正面教育,用学习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启发干警自觉地对照党章、准则及政法干警的纪律规定查问题,摆表现,论危害,挖根源。进行一次实际的党性、宗旨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自我教育。二要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对于那些不循私情,拒礼拒贿,一贯遵纪守法的干警要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大力表扬。对个别违法违纪的人,要严肃地查处,不能护短,不能姑息,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绳之以法,决不手软。三要边查边改。要在查摆的基础上发动全体干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改善党的组织生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增强党性观念、法纪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上见成效。
  四、各院的行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机关党委和分院汇报,国庆节前要写出书面总结,分院拟于十月份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并做为年终联查联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希望各院加强对分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及时提出批评意见。
  此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