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995年农垦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1991~1995年农垦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黑检农字[1991]31号
农垦区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亲切关怀下,经过垦区两级院领导和干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垦区“七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使垦区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干警的文化专业结构有了较大改善。截止l990年底,干警大专以上学历及大专层次专业知识的人数由l985年的l0.9%增长到78%,其中法律专业占62.5%,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占50.5%。但是,随着检察工作形势的发展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根据省检察院“八五”干训规划的要求,结合垦区实际,制定《1991~1995年垦区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坚持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并重的原则,立足垦区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继续发扬垦区检察机关干部教育的成功经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干部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廉洁,业务上过硬的检察干部队伍。
二、培训任务指标
(一)政治素质方面的培训,要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八五”干训规划的要求,紧密配合所在地党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使干警系统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理论,增强人民民主专政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
(二)文化专业结构培训任务指标(不含检察室)附后。
驻农场检察室干部文化专业教育培训任务另行下达。
(三)按照省检察院的干训规划,抓好干警岗位职务培训,分院干部教育部门除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岗位职务培训外,每年还要组织一次短期培训班,培训内容以当时检察工作中心任务确定。
三、培训途径和步骤
(一)培训途径
“八五”期间,垦区检察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办法。
1.继续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成人高等自学法律专业的考试,垦区检察系统现有十四名同志参加这类学习,争取在1993年前全部毕业,同时还要鼓励那些新调入检察机关的干部参加自学考试,自学成材,这是符合垦区检察机关人员编制紧、经费不足的客观实际的,“七五”期间也取得了成功经验,各院要继续发扬光大。
2.开辟各种教育渠道,利用总局、管局党校进修,参加各类函授、职大、夜大的学习,有条件的院要选派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正规院校深造,加快干部培训步伐。
3.分院和垦区各基层院要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和分院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班的学习,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
(二)规划实施步骤
1993年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大专层次法律专业证书的干部总数达到干警总数的85%,l995年底达到90%,全面完成省检察院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几项措施:
为了保证“八五”期间垦区检察系统干训任务的完成,垦区各级院应做到:
1.各院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干部教育机构的建设:分院干部教育部门要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全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基层院要配备一名兼职干部负责本院的干训工作。
2.各院要严格干部管理制度,按高检院和省院要求,今后凡调入检察机关的干部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专业除外),凡由检察机关出资培训的干部,必须在检察机关服务四年以上才能调出(提拔重用的除外)。
3.各院要根据规划任务指标,将干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轨道,在干训经费、时间安排上给予保证,以确保“八五”干训规划的顺利完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九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