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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区检察分院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文明建设规划

农垦区检察分院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文明建设规划


          农垦区检察分院一九九一年
            至一九九三年文明建设规划
              黑检农字[1992]第27号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总局机关党委关于大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垦区检察机关的文明建设,特制定农垦区检察分院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遵照省委、省政府和总局机关党委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指示,以“创省直文明单位,跨省级文明系统”为奋斗目标,以学刘平、学东宁县公安局和总局机关文明单位标兵为榜样,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培养“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廉洁高效、文明务实”的团体精神,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为垦区的社会安定,经济振兴、繁荣昌盛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规划目标
  垦区检察分院机关在九一年总局机关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九二年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称号,并积极开展文明系统创建活动,为九三年创建总局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建成文明系统而奋斗,具体目标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抓好两级院班子自身建设,使分院班子和70%以上的基层院班子能齐心协力,团结进取,廉政勤政,处处起表率作用,工作中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到规划、部署、检查、总结四统一,两手都硬,一抓到底。
  2.在学刘平、学东宁县公安局的基础上,九二年在垦区检察系统树立2个以上的先进集体标兵,四个以上的先进个人标兵,形成学赶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3.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化制度;
  4.重视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健全组织,坚持活动。
  5.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搞好信息交流,分院全年完成上报稿件十篇,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不定期地印发《垦区检察》;
  6.坚持每季度自检一次,并记录在册,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对基层院进行一次抽查,年终有总结,每次检查情况由主管领导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7.继续开展“五项技能竞赛”活动,继续运用加强理论学习,专项业务培训以及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警的七种能力”。
  (二)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一岗双责制,检察长和各科长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和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和其他实际问题;
  2.九二年院党支部要成为标准化党支部;70%以上的党小组要成为标准化党小组,全体党员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党支部(小组)每月党日活动两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半年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工作一次并认真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加强对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凡是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落实专人进行培养;凡是批准为非党积极分子的,都要严格考查,定期写实,坚持条件,及时发展;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党建、普法等学习的人数要达到总人数的95%以上,并做到人人有学习笔记。
  (三)业务工作
  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和免诉案件均不超时限,准确率均达到l00%;自行侦查的经济、法纪案件的办案量不少于九一年,移送起诉退补率不超过5%,撤案不超过3%;监所检察工作继续向标准化迈进,保持省级一类单位水平;控申检察工作做到全年无积案,无缠诉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继续保持省院先进水平;调研工作要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指标。
  各业务部门都要做到文明办案,秉公执法,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保证不出冤假案件;都要结合办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垦区的社会稳定;都要发挥好打击、保护、服务三个职能,努力为垦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安全和计划生育
  1.安全、防火做到组织健全,教育经常,责任明确,定期检查;枪库实现“三铁一响”(即有铁门、铁栏杆、铁柜、警报装置);做到全年无火灾、无盗窃、无枪支事故发生。
  2.加强对干警家属子女的法纪教育,单位包干警,干警包亲属,干警夫妻包子女,发生矛盾要及时疏导化解,防止矛盾激化或违法行为发生。
  3.计划生育教育经常化,无计划外生育和早婚、早育。
  (五)机关工作秩序及环境建设
  1.坚持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每月由办公室组织一次卫生评比检查,保持办公环境清洁整齐,遵守办公楼及家属区环境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公益劳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挂牌办公,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做到“四有”。
  三、具体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特提出如下措施:
  1.大力开展“创省直文明单位,跨省级文明系统”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体创建意识,增强自觉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气氛。
  2.切实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要把全院的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科室,落实到每个干警,并由政治处组织安排,按季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注重实绩,奖优罚劣。
  3.按机关党委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要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助手作用,所有活动都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4.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长,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高检院颁布的“八要八不准”和省院制定的《检察人员守则》,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干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塑造垦区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5.要从大处着眼,小处人手,积极投入,狠抓文明单位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档案,彻底改变院容院貌,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九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