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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区检察分院开展满意在基层活动方案

农垦区检察分院开展满意在基层活动方案


         农垦区检察分院开展满意
             在基层活动方案
              黑检农字[1993]17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总局机关党委《关于总局直属机关九三年创建文明单位检查评定工作的意见》,使农垦检察分院在双文明创建活动中再登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总局机关党委创建双文明的要求,以培养团体精神,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于基层为重点,坚持抓龙头带整体,开展文明单位,个人争先创优竞赛活动,促进检察系统的双文明建设。
  二、具体内容
  满意在基层的内容概括为“三个满意”,即:基层满意、发案单位和被服务单位满意,来信来访人员满意。
  (一)基层院满意
  1.全体检察干警都要积极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做到法律通、业务精,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2.对基层院的电话或口头请示报告能随时答复的要在三天内做出准确答复。
  3.对基层院的书面请示要在半个月内正式批复,属于疑难案件的请示,要按法律程序认真审查后,在一个月内做出正式答复。
  4.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的纪律,坚持抵制到基层吃、喝、拿、要、报等歪风邪气。
  5.对基层院来人办事要热情接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住宿有人安排、办案有人协助、困难有人解决。
  (二)发案单位与被服务单位满意
  1.积极为发案单位和被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搞好各种法律服务。
  2.结合办案,为经济建设全方位服务,即案前服务,学习经济知识,加强调查研究,在预防犯罪上作文章;案中服务,严格依法办事,稳、准、狠地打击各种经济、刑事犯罪活动,并边办案,边帮助单位整章建制,改革经营管理,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案后服务,坚持开展检察建议活动,坚持对免诉人员进行帮教,坚持跟踪调查和定期回访,巩固办案成果,扩大社会效果。
  3.不搞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不让发案和服务单位为个人办事。
  (三)来信来访人员满意
  1.全面开展文明接待室评比竞赛活动,保持全省检察系统的先进单位称号。
  2、建立健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内容要及时分流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坚持“五公开”的办事制度。即工作人员姓名公开,检察干警的职责分工公开,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公开,检察人员的纪律要求公开。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接待要有水、有杯、有座椅。接待人要态度和蔼,有问必答,不厌烦,不发火,不推不拖,不敷衍塞责。
  5.坚持检察长每月定期接待日活动和检察长对重要来信来访的审批制度。
  三、落实措施
  1.召开全院大会,宣讲开展满意在基层活动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办法。
  2.加强领导,分院党组和党支部把这一活动做为创建双文明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定期检查总结,常抓不懈,狠抓落实。
  3.将满意在基层活动的内容纳入干警的目标考核之中,坚持每月自查、科审、每季评委考评,年终兑现奖惩。
  4.把执行本方案的情况列为每年一度执法执纪大检查的内容之一,既查分院又查系统,保证层层落实。
  5.定期征求基层院、发案和被服务单位以及来信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6.兑现奖惩在这一活动中好科室、好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绳之纪律。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