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检察机关“三五"普法规划
垦区检察机关“三五"普法规划
根据总局党委黑垦发(1996)13号文件《关于在垦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和总局政法委的部署,特制定垦区检察机关“三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和知识的指示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五、
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垦区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垦区检察机关的广大干警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促进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三、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增强广大干警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2.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干警认真学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经济法规,以提高每个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主要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修订刑法实用条文解说》
《刑法修订要论》
《刑事诉讼法通论》
《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的学习纲要》
《人民检察院实施(刑诉法)规则》(试行)
《修改后的(刑诉法)文件汇编》
四、基本要求
1.各院都要依据总局、分局党委关于“三五”普法的统一部署,制定本院的实施规划。
2.各院每个干警都要自觉学法、守法,通过普法学习,在本职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各院领导要带头学法,认真组织本院干警的普法学习活动,争做学法、执法的模范。
五、保障措施
1.分院成立“三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魏树田、副组长林则云,成员郜宪宝、陆怡生、张增行、王学林。
各院要建立普法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检察长负责此项工作。
2.各院要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学习规划,落实责任制,把学习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科室,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3.各院要在普法学习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普法教材、音像资料等订购工作,使普法学习顺利进行。
4.各院要把每半年和全年的学习情况向分局机关党委和分院研究室写出书面总结汇报。
农垦区检察分院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