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专题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案》实施意见
垦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专题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案》实施意见
垦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专题工作任务
推进落实方案》实施意见
黑检农字[1998]第32号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总局党委关于《专题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垦区检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省委七届八次会议精神和总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省振兴垦区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重点解决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省委和总局党委关于专题推进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为维护垦区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总的任务就是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强化监督”的工作方针、坚持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按照“稳定、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三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1.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更好地为垦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主要目标:严厉打击各种阻碍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各类犯罪、把打击作为对经济建设最直接、最重要的服务,把“三个有利于”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打击腐败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相统一,使打击保护预防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查办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主要目标:继续把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突出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突出查办官吏腐败、司法腐败方面的犯罪案件和国有企业改革、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认真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注意打击影响垦区改革的新型犯罪案件质量。
3.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目标: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和公安、法院及其他司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中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刑检部门批捕准确率,不批捕准确率要达到99.5%,起诉准确率要达到99.8%,相对不起诉准确率98%,存疑不起诉准确率95%,要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适时介入,快捕快诉。坚决杜绝由于违法办案及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努力化解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在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4.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
主要目标,通过办案注意把纠正违法情况与查办司法人员犯罪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执法监督,立案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侦查监督重点是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尤其纠正不依法执行批捕决定,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超期羁押等问题;刑罚执行监督重点是纠正判决生效后不立即执行和不依法执行,特别是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的监督问题;民行监督抗诉的重点是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枉法裁判;控申检察重点是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和刑事赔偿工作,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5.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主要目标: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强化素质”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抓一建带三建”,坚持走依靠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学东莱,建设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活动,积极参加全省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整肃队伍纲纪,强化约束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把队伍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全面实施新形势下强化队伍建设的八项管理措施,即对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流程、工作行为、检察官形象、机关文明建设、办案工作,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工余社会行为实施管理。使队伍建设出现崭新的面貌,使人民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6.加强党的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加强党的建设着重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干部导向。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引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全部心身用在想事业、干实事、说实话、求实效上来。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7.健全机制、抓好领导落实。
为切实贯彻好省委和总局党委(一九九八年)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案,分院成立检察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
其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赵天勇
副组长:魏树田、孙仰明
领导小组成员:魏良柱、陆怡生、林泽云、郜宪宝、闫华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推进组:
组长:赵天勇 副组长:郜宪宝
负责实施单位:研究室、政治处、各业务部门。
2.大要案查处工作推进组:
组长:孙仰明 副组长:闫华、唐健
负责实施单位: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局
3.社会稳定工作推进组
组长:魏树田 副组长:朱佳波、詹治斌
负责实施单位:刑事检察部门
4.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推进组
组长:孙仰明 副组长:陆怡生
负责实施单位:纪检组、政治处
5.文明单位建设推进组:
组长:孙仰明 副组长:陆怡生
负责实施单位:文明办、政治处、党总支
6.目标责任制、八项管理工作推进组:
组长:魏树田 副组长:魏良柱
负责实施单位:政治处、党总支
7.学东莱、建设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推进组:
组长:魏树田 副组长:魏良柱
负责实施单位:政治处、总党支
8.各项检察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组:
组长:孙仰明
副组长:闫华、詹治斌、朱佳波、史佳年、李清友、倪政喜。
负责实施单位:各业务部门
9.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工作推进组
组长:魏树田 副组长:程远兴
负责实施单位: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