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检察系统开展“学东莱 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垦区检察系统开展“学东莱 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垦区检察系统开展“学东莱 创建人民满意的
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总局政法委《关于在垦区政法战线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对垦区检察系统“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全面系统地学习东莱精神及基本经验,突出解决检察队伍建设上存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执法执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创建一批公正执法让人民放心、廉洁办案让人民信赖、形象良好让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单位,为实现总局党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
创建活动要在各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逐步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敬业爱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垦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达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融一流警民关系的根本目标。力争每年有l0%以上的基层检察院达到创建标准,经过3年努力,使垦区1/3以上的基层院跨入“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单位”达标行列。
三、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政治上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出色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班子团结、廉洁,作风民主,表率作用突出,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坚决贯彻从严治警方针,敢抓、敢管、敢碰硬;领导班子被上级党委确认为优秀班子,被评为先进党组,在干警中有较高的威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自觉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本单位队伍建设受过分局、总局以上政法部门表彰奖励,各项业务工作居分院以上业务部门一流。在上级党政和政法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干警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高,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无冤假错案,无错诉漏诉,无刑讯逼供,无违法违纪问题。忠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优异,业务考评中有60%达到优秀水平,其余达到合格以上。
(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念,文明执法,礼貌服务,爱民、便民、利民,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警民关系融洽,社会各界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五)办公秩序井然有序,规章制度健全,表、簿、册、图、卡规范,干警行为端正,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环境清洁整齐,内务管理有序;通讯设施齐全、良好,能保证正常工作需要;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被上级党政和政法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六)按《垦区一九九八年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考核办法》考核评分90分以上。
上述六项创建内容和标准,如有一项未达标,即不能评为达标单位。达标后重新出现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达标单位资格。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
各院要按照此方案,迅速对本院的“学创”活动做出安排部署,采取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把实施方案传达到全体检察干警,要在5月上中旬全面启动。要结合本院实际,在总结前3年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提出3年内分阶段创建达标的规划和措施。做到既有长远目标,又有阶段性安排,段段有部署安排,段段明确重点,段段抓出成效。下大气力分阶段推进落实,使“学创”活动既形成轰轰烈烈的声势,又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学习宣传
各院要结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东莱的精神实质和基本经验,对东莱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系统了解;要开展一次“为什么要学东莱?学什么?怎么学?”的大讨论,来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检察系统“学创”活动的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效,营造浓烈的“学创”氛围;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学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社会推出。各院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为“学创”活动创造舆论氛围。为了在全社会叫响东莱精神,总局政法委拟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垦区巡回报告,请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干警和社会群众听取报告,分院也组织了4个先进个人,选出l至2人参加事迹报告团,进一步弘扬东莱精神,掀起“学创”活动的高潮。
(三)抓重点
各院要按分局政法委和分院有关“学创”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学创”活动的重点、重点抓,努力实现整体推进的目标。一要突出抓好班子建设。要结合教育整顿大力加强各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分院要对确定为九八年内拟达标的基层院,进行重点建设,尤其是抓一把手,为“学创”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突出抓好领导责任制的建立。各院要建立健全领导抓“学创”活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院正副检察长3年内每人都要包创一个人民满意的检察院,通过抓一个点,来推动面上“学创”活动的开展。各院要将“学创”活动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级的责任目标,要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干警人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以确保这一活动收到实效。三要突出抓好今年拟达标单位的创建工作。分院要对所属的8个基层院进行认真分析解剖,确定3年分别达标单位,突出抓好确定为今年达标的基层院,深入到这些院,加强检查指导,以确保l0%的基层院成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这一目标的实现。四要突出抓好形象建设,要结合集中教育整顿,强化检察干警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建设,突出规范警容风纪和言行举止,使各院和检察干警的外在形象迅速发生改观,并结合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与人民群众联系较密切的工作岗位和部门,全面推行公示制和承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各院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要从维护稳定,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大局出发,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和夯实各项业务工作,努力提高各项检察工作水平和法律监督质量。通过上述措施,使今年的“学创”活动始终做到工作力度加大,学习声势增强,从而确保3年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五、创建范围及评选办法
创建活动以检察机关的各科(室)、局、队、驻场检察室为主。各院评选“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由各院科(室)局、队,驻场检察室按创建标准自行考核。
(二)各院对下属基层创建达标单位进行考核,并征得分局政法委意见后报分院。分院对下属各院上报的创建达标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评比后,确定推荐的创建达标单位和标兵单位,并上报总局政法委。
(三)基层院申请达标,要按创建标准自行考核,再由分局政法委考核,符合标准的报分院,由分院考核后统一报总局政法委。
(四)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六、几点要求
(一)各院要在各级党委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学创”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学创”的标准和条件,确保“学创”活动的质量。
(二)“学创”活动要同贯彻高检院提出的“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强化素质”的队伍建设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结合起来,以适应依法制国、依法治省给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学创”活动同争先创优活动及学习本系统、本单位身边的典型结合起来,营造出“比、学、赶、帮、超”争先创优的强烈氛围。
(四)要认真搞好年终的评比、考核、推荐工作,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绝不能降格进行评比,以确保创建的质量。
七、分院成立“学创”领导小组。
组 长:赵天勇
副组长:魏树田、孙仰明
成 员:魏良柱、陆怡生、郜宪宝、程远兴、倪政喜
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主 任:魏良柱、陆怡生
工作人员:王学林、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