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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岗位责任制

干警岗位责任制


  一、检察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主持和领导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法律规定,保证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全面了解掌握全院及所属基层院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党委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坚持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全面总结。
  (三)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及各项检察业务。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主持院检察委员会、依法讨论决定各种重大、疑难案件。如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要及时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决定。
  (五)负责对党委和省院请示报告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总局党委、省院文件和会议精神。
  (六)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七)定期接待人民来信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八)关心职工生活,协助解决职工切身问题。
  二、副检察长职责
  (一)积极主动地协助检察长处理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二)认真抓好主管科、室的业务工作。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办案,亲自办案,搞好传帮带。
  (三)定期深入基层院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互通情报,总结经验,解剖典型案例,实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四)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属重大案件和其他重要问题都要及时报告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讨论决定。
  (五)定期接待人民来信来访。
  (六)检察长不在代行检察长职责。
  三、业务科科长工作岗位职责
  (一)在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全面工作,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布置工作,督促检查,为院领导当好参谋。
  (二)主持科务会,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讨论科内重大和疑难案件。
  (三)深入第一线,亲自办案,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指导基层办案工作,签发法律文书。
  (四)及时掌握本科工作进展情况,并负责向院领导和上级院有关部门请示和报告工作。
  (五)抓好科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六)关心科内同志生活中的困难,并积极提出建议或组织科内同志互帮解决。
   四、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职责
  (一)批捕科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职责
  1.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在检察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按分工完成本职任务,搞好全科的工作。
  2.审查公安机关呈捕案件,经过“三查三看,三结合”的方法,提出是否批准逮捕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意见。结合办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审查公安机关要求复核和下级院报送审定的疑难案件,提出是否变更原决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处理决定意见。办理批准延长羁押时限手续。
  4.按照分工审查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原处理决定是否正确提出意见。并定期分析垦区各类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措施。
  5.通过审查批捕办案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在拘留、逮捕、预审、使用侦查手段、搜集证据等方面有无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6.接受和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起诉科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司法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依法办案。
  2.搞好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认真阅卷,并做好阅卷笔录。办案中要把住三关:即事实证据关,审查定性关,政策法律关。遵守办案的法定时限,防止错诉漏诉,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3.认真制作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语言通顺,文字简练,用词恰当,引用法律条文准确。
  4.出庭支持公诉。庭前认真准备,做到“三有”(公诉词、答辩提纲、讯问提纲)。在法庭上坚持原则,宣传法制,据理答辩,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并作好出庭笔录。
  5.通过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对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同级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定和裁定提出抗诉意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7.临场监督死刑犯的执行,发现有错误时有权提出暂停执行意见。
  8.接受和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法纪检察员、助检员职责
  1.对直接受理的各种经济法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决定是否逮捕,是否提起公诉。对基层院经济法纪检察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2.对法院审理经济法纪案件的活动是否合法及其对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依法实行监督。
  3.坚持依法办案,做到立场坚定,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刚直不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4.坚持专人办案,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的办案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5.制作好法律文书,做到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语言通顺,文字简练,按时送达,不超时限。
  6.结合办案开展司法建议活动,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犯罪,教育群众,认真做好帮教工作,搞好综合治理。
  7.接受和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控告、申诉、监所、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员职责
  1.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热情接待和正确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做好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的复查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各院监管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搞好文明管理。
  3.起草本科检察工作计划。监所科检察员检查并协助基层院做好五种人改造措施的落实,搞好综合治理。
  4.及时向检察长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5.完成监所、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的自侦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书记员职责
  (一)书记员在检察长领导下,协助检察员、助检员按照分工,搞好呈上启下、综合情况等内勤工作。
  (二)做好办案时审问被告、询问证人、讨论案件、出庭公诉时的记录工作,做到不漏不错,不勾不抹,不失原意,力求字迹清晰工整。
  (三)及时汇总各种统计报表,按规定期限准时报出,力求准确及时、清楚。
  (四)负责科务会议记录和文书档案事理、装订、保管工作。
  (五)做好检察长或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各种罪证赃物等各项保管工作。
  六、法警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
  (二)做好提押、看管人犯工作,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证各种法律文书及各种文书等报表的传送及传唤证人,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四)依法进行搜查、扣押、拘传和办理查封,追交赃款赃物等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