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关于印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关于印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关于印发《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检农字[1999]10号
各农垦区人民检察院:
现将分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立即传达贯彻,并按《方案》要求,作好自查和书面汇报工作。务必于5月24日前向分院研究室报送执法检查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并准备迎接分院检查和省院抽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