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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集中进行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垦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集中进行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垦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集中进行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黑检农办[2001]17号
  根据《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集中进行教育整顿工作方案》,为在垦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推进以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教育”,从根本上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切实解决当前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垦区检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教育整顿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和总局“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密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检察机关“三个教育”、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素质考试,通过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思想、作风、纪律上的突出问题,清除检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推动“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考验和锤炼检察队伍,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能力,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担负起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集中教育整顿的重点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重点是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对执法中存在的以下四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特别是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黑恶势力相勾结,参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或者支持、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分子,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等严重司法腐败案件;
  (二)对证人或案件当事人滥用强制措施,体罚虐待、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有案该立不立、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采用措施不当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或自杀等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等以势压人、欺压群众的问题;滥用警车警具和枪支,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宴请、钱物以及打着检察机关的旗号吃拿卡要问题;
  (四)下发创收指标,乱拉赞助,乱罚款,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私分扣押物品,赃款私存吃利息以及占用发案单位钱物和交通、通讯工具的问题。
  在抓好上述四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1998年集中教育整顿中应解决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遗留的、没有解决到位的问题要认真解决;
  (二)要认真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问题。对上级院的要求,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对这些问题要进行坚决整改;
  (三)结合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好进人上的不正之风。1998年以后,超编调入以及不符合进人条件的要一律清退;
  (四)要认真解决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在办案中泄露案情、借办案之机办私事,拉关系、傍大款,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办案中违反办案规定,违反办案程序,随意传唤证人、嫌疑人,不立案即搜查、超管辖、超时限办案,出现安全事故以及丢枪、丢卷、嫌疑人自杀自残、证人自杀自残等问题,要进行重点整顿。对于应退还的扣押款物长期不退还,致使申诉人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的问题,要限期解决;
  (五)对案件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冤假错案的问题,要立即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决不允许明知是错案而拒不纠正,一错再错;
  (六)要注重解决部分干警形象不佳,品行不端的问题,对于一些干警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不健康,与社会上品行不端的人过往甚密,给检察机关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解决。
  对上述问题的整顿,一是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两级院领导深入查摆自身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如存在,要限期整改;二是对干警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处理;三是对省院挂牌督办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件要如期上报处理结果;四是对上述问题失查、失管、失教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同时,要把基本素质考试、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逐项抓好落实。
  三、集中教育整顿的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召开干警动员会,号召全体干警积极投入教育整顿。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使队伍和业务互促互动的决心和信心。三是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
  (二)学习教育阶段(7—8月份)
  主要工作内容:学习《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教育读本》。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学习要有计划、有笔记、有交流、有检查、有总结,每个人都要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领导干部不少于3000字,其他干警不少于2000字。在学习教育中,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反面教材,对干警加强警示教育。
  (三)执法检查阶段(9—10月份)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认真进行“回头看”。要按照“六个必须”的要求,对照“九条卡死”和“十项纪律”的规定,按照个人、部门、单位的顺序进行自查。自查要形成书面材料。二是发动干警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开门整顿,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让广大群众帮助揭摆问题。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对近三年来对检察干警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查。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份)
  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制定整顿方案,落实整顿措施。要把教育整顿与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素质考试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离岗、培训、调离、辞退和调整、撤换等方式真正解决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和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三是进行工作总结。没有达到教育整顿目标的要延长到年底。要向总(分)局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写出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专题报告。
  (五)集中教育整顿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院要在总(分)局党委与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成立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院集中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为分院检察长赵天勇、副组长为分院副检察长魏树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为分院纪检组组长陆怡生。分院还将组织巡视组,有重点地对一些检察院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组由分院党组成员带队,按照推进基层院建设包片的分工进行巡视检查。
  (二)认真进行揭摆查。一是对照“九条卡死”、“十不准”和“六个必须”规定,认真搞好执法大检查。二是对照中央“收支两条线”等规定,进行财务大检查。三是认真揭露、查处和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正确处理集中教育整顿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坚持教育整顿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要紧密联系“严打”整治斗争,通过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解决“严打”中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收到以教育整顿促进中心工作,用中心工作的成果检验教育整顿的效果之功效。确保垦区基层院建设三年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把这次教育整顿作为“新世纪新作风检察机关素质工作巡礼”大型宣传报道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我们教育整顿的重点、成效和决心,大力宣传垦区检察机关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