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党员大会
第八节 党员大会
第一次党员大会
1986年11月4日,在厂俱乐部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第一次党员大会。参加这次党员大会的党员126人,会议历时2天,于5日下午闭幕。大会认真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党委书记周连山代表厂党委所作的题为《加强党的建设,为小岭水泥厂的全面振兴而奋斗》的报告、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石志远代表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组织部长谢忠芝作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认真、全面地总结了小岭水泥厂建厂十一年来党委和纪委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成绩,如实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党委、纪委工作的奋斗目标。
这次大会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了小岭水泥厂新的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书记周连山,副书记石志远,党委委员有文昌约,杨书山,谢忠芝、于鸿昌、王振华。纪委书记石志远,纪委委员有谢忠芝、刘树杰、乔彦临、曹培文。
第二次党员大会
1991年11月4日至5日,在厂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党员大会,参加这次大会的党员172名,其中预备党员4名,有选举权的党员168名;干部党员125名,工人党员47名;男党员142名,女党员30名。
这次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听取和审议中共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中共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按照党章的规定,选举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小岭水泥厂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周连山代表党委所作的题为《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小岭水泥厂的不断发展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乔彦临代表纪委所作的题为《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做好纪检工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与会党员的充分讨论,大会对这两个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这次大会还听取了孙永敏作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小岭水泥厂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这次党员大会以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和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了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我厂自第一次党员大会以来,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验。研究布置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团结和带领全厂职工家属继续团结奋斗,求新创新,为实现工厂“八五”期间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委员7人,周连山、文昌约、乔彦临、石志远,贺宪、魏凤侠、王振华,纪委委员4人,乔彦临、曹培文、赵洪霞、魏振安。新当选的两个委员会于1991年11月5日下午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周连山为党委书记,乔彦临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