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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设备动力科

第三节 设备动力科


一、组织机构
  厂设备科成立于1977年,肖洪志任科长。
  1978年肖洪志任科长兼书记。
  1979年,设备科与生产技术科合并,称为技术科,滕鹏举任科长。
  1980年,成立安装队技术组,秦永朴任安装调试技术负责人。
  1982年王程任设备科科长。
  1983年,原设备科改为设备动力科,王程任科长。
  1984年,设备动力科与工艺科合并,改称技术科,徐长春任科长,金哲国任副科长。
  秦永朴调任厂工艺副厂长。
  1986年,原技术科改为设备动力科,贺宪任副科长。
  1988年至1991年,贺宪任科长。
  1991年,赵春和任副科长。
  1992年,贺宪调任厂设备副厂长。尹清任设备动力科副科长。
  1994年,尹清任设备动力科科长。
  二、基本职能
  1.对全厂各种生产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卡。
  2.负责对全厂设备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等管理工作。
  4.及时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定期对设备管理、设备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比。
  6.编制设备预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8.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动力设备的管理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
  9.做好全厂动力、电力设备、供电线路维护与检修,及时排除各种故障,保持动力供应平衡与畅通。
  10.编制设备年、季、月采购计划,并对定货采购、进贷验收、质量检查、入库保管及分拨等进行管理。
  11.负责技术培训和考核。